出现工伤需要和劳动局报备吗

如题所述

法律主观:

治疗 工伤 所需费用,先由受伤者所在单位垫付。经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为工伤后,参加 工伤保险 统筹的,对已发生的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费用,由用人单位向经办机构申报结算;继续发生的符合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范围的费用由经办机构向工伤保险协议合作医疗机构结算。 用人单位到经办机构报销工伤 医疗费用 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 工伤认定 通知书、诊断证明; 2、工伤者本人 身份证 复印件; 3、门诊病历复印件、收费发票、处方复印件及相关检查、化验单据复印件; 4、住院病历复印件,住院证、出院证; 5、出院费用清单、每日清单、住院收费发票; 6、经办机构认为需要的其他相关材料。 如果是 交通事故 或涉及第三 民事责任 伤害赔偿的工伤,要先按照相关规定取得民事赔偿,如果民事赔偿的总额低于工伤保险待遇,则由其所在单位或经办机构进行补差。

法律客观:

《 社会保险法 》第三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工伤保险,由用人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不缴纳工伤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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