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是否有权出售地下室?

大家好,我住在北京天通苑,小区是经济适用房小区。本单元的地下室一直没人买,但今年年初本单元的一户居民买了地下室。据我了解,地下室应该属于公摊面积,既然是公摊面就应属全单元居民共同所有。那么,现在物业出售给这户居民是不是损害了其他居民的利益呢?物业有权出售吗?如果没有,我应该向哪里投诉???谢谢,希望给点专业意见!!
天通苑的地下室都是没有产权,只有使用权的。这种情况下,我要向谁投诉哪?是消协,还是土地管理部门?谢谢!!

物业没有权利出售小区内的任何东西,因为小区内的所有东西不是开发商保留的,就是给所有业主的,物业只是代管。
其次是物业可能是受委托出售的,所以要搞清楚到底是谁在卖。
一般来讲,地下室分为几种情况,别墅的地下室肯定是属于单套房子的。公寓小区的地下室有2种,一种是专门的地下空间,比如停车场,地下商铺什么的,这个开始是属于开发商的,之后可以出售。另一种是人防设施,有些地下车库都是属于人防的。人防的产权一半是属于当地人防办的,另一半属于全体居民所有,这个是不能卖的,物业只能根据停车位收取每月的管理费。
你可以假扮客户去询问一下到底有没有单独产权的,一般有单独产权的是能够销售的,像人防,公共部位什么的不能卖的都没有产证的。可以去告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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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7-05-02
物业是否有权出售地下室需要看地下室的产权属性。
根据《物权法》第七十三条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宅、商业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
第七十六条建筑区划内的绿地、道路以及物业管理用房,属于业主共有,但属于市政建设的除外。会所、车库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除建设单位等能够证明其享有所有权外,属于业主共有。
地下室是否属于全体业主所有,要看建设规划的时候是否规划的地下室。如果出售的部位没有规划地下室,那么物业就无权出售小区的地下室。
第2个回答  2010-04-16
没有。打12315就能投诉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