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帮我购买的医保是从化医保,但我是广州人,我想把已购买的转回广州,那我的手续要怎样做呢?

请知道的朋友们告诉我吧!

  为方便广州市统筹区参保单位和参保人在番禺、花都、增城、从化四地就近办理广州医保业务,从4月起,广州市医保中心将在花都、番禺、增城、从化医保经办机构设立广州医保服务专窗。

  据市医保中心负责人介绍,经与四地医保经办机构协商,在这四个独立统筹区医保经办机构的办公区设立广州医保服务专窗,由广州市医保中心派人现场办理广州医保参保人的医保业务。此计划从4月起试行,试行阶段每月安排1天,受理广州市医疗、工伤、生育保险政策咨询及医保待遇投诉问题,失业保险参保人零星医疗费报销业务,生育保险参保人就医凭证确认及异地就医参保人申请门诊特定项目、门诊慢性病待遇审批等。

  专窗同时受理广州市社会保险定点医疗机构业务报表,广州市医保、生育保险参保人异地就医确认及外地参保人选择广州定点医疗机构异地就医确认,预约发放医保卡等手续和业务。参保单位、参保人及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如需上述业务,只需带齐有关资料,每月第二周星期一至星期四9时-16时30分(节假日除外,中午服务时间参照当地医保经办机构对外服务时间),均可在专窗办理。

  星期一

  花都区医保办公室

  公益路呈新路劳保局内

  星期二

  从化市医保中心

  新城东路54号

  星期三

  增城市医保中心

  荔城街荔兴路18号

  星期四

  番禺区医保办公室

  市桥市康路48号3号楼5楼

  从化的医保参保人也可以到广州市区就医报销了!记者昨日获悉,日前,从化医保中心与广州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举行即时结算系统开通仪式。今后凡在广医二院住院的从化医保参保人,就医结算时跟在从化的定点医院一样,结清自费和自付部分之后就可以出院,从而免去结账和报销等诸多不便。

  据了解,从2006年起,凡在从化15家医保定点医院就医的参保人,都享受到了住院实时结算的服务。然而,由于从化市医保在缴费水平、待遇水平和结算办法等各方面都跟广州市区不同,因此医保管理近几年来都采用了相对独立的计算机系统,而未能及时跟广州的医院实现网络对接。

  日前,从化医保中心和广医二院即时结算网络系统的对接,将方便参保人到广州住院报销。从化医保中心有关负责人介绍,今后凡在广医二院住院的参保人,就医结算时跟在从化的定点医院一样,结清自费和自付部分之后就可以出院。至于属于医保报销的部分,医保中心事后就会与广医二院直接结算。

  从化市医保中心表示,将继续争取与广州其它医院达成共识,力争与多家医院成功对接即时结算网络系统,切实解决群众就医难题。

  其实,医保好像不能转的,只能办理异地就医了。以下是异地就医的相关问答。

  67、问:符合什么条件的人可以申请异地就医?

  答:长期驻市外异地工作或异地居住的参保人员可以申请异地就医。例如:退休后在异地定居的;单位长期派驻在外地工作的。

  患有精神病的参保人申请异地就医,必须向从化市医疗保险服务管理中心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同意后方能办理。

  68、问:怎样办理异地就医登记手续?

  答:(1)填写《从化市异地工作(居住)人员确认申请表》一式两份;

  (2)提供参保人身份证复印件、医疗保险卡(正、背面)复印件;

  (3)报销的医疗费用直接划入参保人在从化市农业银行流溪支行的银行存折或邮政储蓄所存折,并提供该存折首页复印件。

  69、问:参保人办妥异地就医申请后,因病入院需注意什么事项?出院后如何报销住院医疗费用?

  答:应在已申报登记的医疗机构就医,入院后5个工作日内要报医保中心备案(内容: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入院日期、医院名称和级别),可以通过电话020-87920252或传真020-87924339办理登记备案。

  出院结算时,医疗费用先由本人垫支,再凭医疗费用明细清单、财税部门印制的发票、出院或诊断证明、医保卡正背面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异地就医申请表复印件、出院小结(他人代办的需提供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等资料在出院后的尽快到医保中心的基本医疗科办理医疗费用的报销(报销的标准参照同级定点医院的比例)。

  例如:某在职参保人长期异地工作,因病需要住院,报本中心备案后,在其申报的异地定点医院(三级)就医。住院总费用8000元,病人康复后将其相关资料备齐来本中心做零星报销。其住院费用如何报销?

  答:参保人住院总费用已经自己垫支,零星报销时凭其住院费用明细清单,由基本医疗保险科做医疗费用的审核,得出其自费费用共1200元;

  三级医院起付线为2000元

  进入共付段的费用为8000-2000-1200=4800元

  共付段中个人自负费用为:4800×(1-80%)=960元

  个人支付费用为2000+1200+960=4160元。

  医保支付费用为4800-960=3840元

  故医保统筹基金应向此参保人银行帐户中划入3840元。

  例如:某退休人员长期异地居住,患病后需住院治疗,申报本中心备案后入住当地三级医院。住院总费用8000 元,问:该参保人可以报销多少医疗费?

  答:该参保人按规定住院并做零星报销,其医疗费明细清单经基本医疗科审核后得出:其自费费用为1200元;

  三级医院起付线1400元。

  进入共付段的费用为8000-1400-1200=5400元

  共付段中个人自负费用为:5400×(1-86%)=756元

  个人支付费用为1400+1200+756=3356元

  医保支付费用为5400-756=4644元

  故医保统筹基金应向此参保人银行帐户中划入4644元。

  70、问:因公出差、学习、旅游、探亲期间患病住院,医疗费用可以报销吗?

  答:须办理异地就诊确认手续,参保人员或单位或其亲属应在参保病人入院后5个工作日内报市医疗保险服务管理中心备案,可电话或传真登记,备案电话:020-87920252或传真020-87924339(内容: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入院日期、医院名和级别),医疗费用先由本人垫支,再凭单位证明(或探亲假证明)、出院结算清单、病历等有关资料到市医疗保险服务管理中心办理审核报销。不按规定时间办理异地就诊确认备案手续的,医疗费用全部由本人自付,统筹基金不予支付。有特殊原因的,经市医疗保险服务管理中心审核同意后,统筹基金各段支付比例均减少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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