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款已还清,借条没有拿回来,要不要紧?

欠款通过5次银行电汇给对方,留有电汇的凭证,借条上的款项已全部还清。就是写给对方的借条一直未拿回来,请问这样的情况,要不要紧?她拿着借条还能起作用吗?
留有电汇的凭证,有没有用啊?借条一定要拿回来吗?

已还款但没有收回借条,是很严重的,可以要求对方出具收条,并对未归还借条的行为进行说明,一般情况下在还款后,是需要对借条进行归还处理的,后期也可以保存实际的还款证据来进行证明处理。如果现金支付,那只能从该现金的来源以及相应的账务尽全力证明自己已经还钱了。
法律分析
如果能要回欠条,那最好了,或者是债务人履行还款义务后,忘记要求债权人返还借条的,有以下补救措施:第一,如果是银行转账还款,可以保留转账凭条;第二,如果是现金还款,可以跟对方谈话做一个录音,证明已经还款的事实;第三,直接去找债权人要求返还借条;第四,由债权人出具书面的收条,证据已经还款的事实。如果担心将来借条会对生活产生影响,建议可以对还清欠款事项进行公证,以达到法律的保护,也可以与对方协商,重新达成已归还欠款的协议,证明之前的借条已作废。因此,建议先收集好您已将欠款还清的证据,以防止对方重新要求您按照欠条进行还款。如果有短信可作为证据使用,前提是要有证据证明该手机号码是债权人的,以免对方不认可该手机号码归对方所有。
法律依据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决定》 十二、 将第六十三条修改为:“证据包括:“(一)当事人的陈述;“(二)书证;“(三)物证;“(四)视听资料;“(五)电子数据;“(六)证人证言;“(七)鉴定意见;“(八)勘验笔录。“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相应地将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百七十一条中的“鉴定结论”修改为“鉴定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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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0-04-17
一般情况,钱还清了,借条一定要要回来。不过如果你有证人能够证明你已经还钱了,或者对方已经写了一张收款证明,那借条没要回来也没有关系。
第2个回答  2010-04-17
最好还是把欠条拿回来,如果把不回来那也不要紧,你给他发个短信,说欠款已经全部打过去,他给你回的的短信和电汇凭证合在一起就是证据
第3个回答  2010-04-17
你的汇款凭证可以作为抗辩理由,但前提是你与对方没有发生其他款项往来.
一般情况下还清欠款后就要把欠条销毁,所以建议你尽快将欠条销毁。
第4个回答  推荐于2017-10-13
1、借条必须拿回销毁
2、否则对方可以拿借条诉讼要求你还款
3、当然你的汇款凭证可以作为抗辩理由,但前提是你与对方没有发生其他款项往来
4、建议现在事情还清楚的时候拿回借条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