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无照经营

最近网络无照经营是怎么一回事?有很多做网站的好像跑路了,很多人不明白这一块也被罚款了。
希望这方面的行家可以为本人解答一下难题,最好可以举例子,分析一下,本人感激不尽。
本人会依据回答看是否给分,还会追加分数,回答得不好,本人是不会给分的。
比较急,拜托了!!

貌似只要不涉及经营或者收钱就行,因为如果你要收钱就是无照经营了。
站长兄弟姐妹们注意啦:你们的网站赚钱了吗(几十元也算哦)? 那可得小心了,因为你们的网站有可能被套用无照经营遭有关部门处罚!

福建首例地方网站因无照经营遭处罚,被处罚的网站全称:新连城网站www.366200.CN ,原因是网站被当地工商局认定未取得经营许可证,而收取了商家200元钱,处罚的依据只是一例为“* *电器商店提供拍照、处理图片并发布广告收取2 0 O元费用和商家签订《网站广告协议书》”(插言:仅通过网站获取200元就遭处罚,那咱们站长们还有活路?难道政策真的扶强不扶弱,这关系到中国几十万的地方网站站长自身利益的大事,专家们尚且建议政府对网络零售的管理应主要发挥行业自律,而不是简单依靠行政力量”。)

笔者联系上(好友兼老乡)该网站站长大叔(网名),了解此次处罚事件的第一手资料,毕竟网络(信息时代)是今后的一个趋势,是一个地方发展不可或缺的新兴平台。

笔者通过电话联系上大叔,大叔叙述网站的大致概况和该事件的缘由,说起这事,大叔还愤愤不平,以下是大致的录音内容:

新连城网站简介:连城范围最好的信息网站www.366200.CN ,是集各种分类信息、商家联盟、新闻频道、网址导航、社区论坛、个人空间等功能于一体的综合型地方门户网站,内容涵盖连城生活的方方面面,主要摘录一些连城正面阳光的信息、宣传世界自然遗产提名地——连城冠豸山的旅游景点的美丽风光,网站信息合法、内容健康,并经过信息产业部ICP/IP地址信息备案中心严格审视并备案,备案号为:闽ICP备06005197号。(新连城网站重点宣传冠豸山旅游、客家连城民俗、地方经济等等,网站在首页上部横幅最显眼处一直放置“勇摘世界自然遗产桂冠、创建中国一流旅游目的地”地方公益图片展示,并拒接一些朋友商家的投放请求,没人要求我们这么做,这是网站自发行为,因为我们是连城人,“爱连城、爱冠豸”是我们永久的口号,因为我们知道,家乡好、连城好,大家才会好。作为连城范围最多人点击的网站,每天都有不少天南地北甚至国外的人光顾,通过新连城网站了解美丽的冠豸山……)

这次工商局处罚新连城网站说有进行广告盈利,这点我们觉得真冤,盈利是网站未来几年规划,目前都是给商家免费提供展示,因为投入大量的时间和财力(服务器租用等费用尚且不说,站长哪天不是熬夜通宵),我们不可能一直亏本(而且亏身体)运营网站,网站肯定需要设法简单盈利维持运营。新连城网站再次重申,需要办理的任何手续,网站都会一一办理,因为新连城网站是个合法正规的网站,网站需要长期稳步的发展,但是目前网站处于刚创建阶段(08年2月份正常运转,目前版块尚在调整中)新连城网站还是个新站,还不到半年的新站。往往一些新生事物的发展需要相关部门的扶持和引导,这些新生事物对地方经济、旅游等发展肯定会起到添砖加瓦的作用。

这次处罚,新连城网站完全配合和支持工商部门的工作(相关调查的工作人员都还不错,依法办事),再次申明,大叔对工商执法部门不敢有意见,但就此次处罚事件来说,大叔不服、新连城网站不服,周边的朋友们也不服,处罚的依据只是一例为“* *电器商店提供拍照、处理图片并发布广告收取2 0 O元费用和商家签订《网站广告协议书》”,难道政策真的扶强不扶弱(插言:难不成通过网站盈利几大毛就构成处罚,那天下网站那么多,哪里处罚的来)新连城网站为商家免费展示产品和店铺,上门为商家拍摄店铺和产品的图片几十到上百张不等,处理并上传图片,整理大量的商家数据和信息资料,商家有事随时上门服务和解答,那200元哪里是广告费,估计连来回的油钱和工钱都不够,就连商家们都替新连城网站愤愤不平。

反观其他城市一些相对运作较久的地方门户网站,大多还没有办理齐整相关运营手续,毕竟这是一种新生事物,许多相关的条文还很模糊,但是有关部门有进行有效扶持和引导,这无疑会促进一个城市多元化发展,别忘了,互联网可是没有地域局限的。

大叔特意咨询了一些相关人士,大都表示非常不理解工商部门的处罚甚至还没听过这类的事件(包括一些大门户网站的法律顾问),一些法律专业人指出,处罚的依据不充分,希望工商部门对这些新生事物的处理上更人性化些。

得知事件大致详情,笔者久久不能平静,笔者也是连城人,目前在厦门一家外企混口饭吃,经常和福建各地朋友小聚时,他们谈到对连城的概念“连城是闽西最落后、穷......,让笔者多少有些难堪。

连城是旅游大县,目前连城冠豸山知名度尚只在本省,应加强旅游宣传,宣传应该是多样化的,互联网宣传是不可或缺的,有新连城网站http://bbs.366200.CN 这样自掏腰包的个人网站对冠豸山旅游、连城民俗等大力宣传,有关部门理因嘉奖和扶持,而不是不分缘由的进行处罚,这会让大家寒心的。

笔者在百度搜了下网站 执照,想了解关于这方面的大致情况,看到一篇关于网站证照的文章,笔者剪辑了其中一段“2008年8月1日起,北京工商局即将试点推行网店新规,但争议却愈演愈烈,专家们围绕网络零售“何时管”、“如何管”、“谁来管”三核心展开讨论,建议国家尽快出台电子商务促进法,并认为北京工商局出台网店新规时机过早,应暂缓执行;政府对网络零售的管理应主要发挥行业自律,而不是简单依靠行政力量”。(首都北京尚需人性化推行,更何况边远山城——连城)

最后祝愿家乡连城——经济蒸蒸日上,繁荣昌盛!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0-04-16
不给加分,你的分也收不回的。

北京本月试点“网上开店新规”———以盈利为目的的网上经营者均须依法办理登记注册,领取营业执照。记者昨天得到确认,由于操作问题以及现实状况,将于10月份提交市人大常委会会议二审的《上海市促进电子商务发展规定(草案)》(修改稿)中不会增加“网上开店须营业执照”的条款。

新法不涉及C2C交易

今年6月《上海市促进电子商务发展规定(草案)》提交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昨天,市人大常委会参与该规定草案制定的一位负责人向记者透露,规定草案的修改稿将于今年10月份第二次提交常委会会议审议,尽管近期外界十分关注北京试点网店办照,但是经过研讨,修改稿中将不涉及C2C即用户与用户之间的交易规范,暂时不会增加网上经营者须办理营业执照的条款。

如果上海也推行与北京一样的法规条款,网上经营的活力无疑将在一定程度上受限。因为本来几乎没有成本的网上开店,不得不像线下经营一样,办理工商执照,随之而来的是各种税收和服务费。

在规定草案一审之后,确实出现了一些争论。”上述负责人表示,有的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网上购物投诉频发,应当从法律上严格管理。但也有人表示,电子商务行业还处于发展期,管得太严不利于成长,“前几天,我们专门为此进行了表决,最后一致认为目前对于电子商务行业还是应以促进为主,所以修改稿中不会增加开店办执照、实名制登记等内容。”

成了商人才须办执照

市工商局法制处处长刘建德接受采访时一再强调:“没有商人不办营业执照就能经营的,但这是针对商人而言的规定。”他给记者打了一个比方,“难道我从家里拿了一件旧衣服卖给邻居,也要办理营业执照?现在外界对网店办照的规定有误解。”

刘建德表示,造成误解的原因是消费者看到的只是电子商务的一小部分。事实上,电子商务分三种:B2B(商业对商业或者说是企业间的电子商务)、B2C(商家对消费者,也就是通常说的商业零售,直接面向消费者销售产品和服务)和C2C(用户对用户)。目前,消费者都把焦点集中在C2C网站上,并错误地以为这代表着大多的网络卖家,一旦实行实名登记、办营业执照,就会在一段时间内引起混乱。实际上,根据主管部门掌握的资料,B2B和B2C才是占据着网上交易的绝大多数,而这些商家早已有了营业执照。

他认为,只有当C2C交易平台上的玩家,达到了“商人”的级别,才应当办理营业执照。

网购投诉占总量仅1%

上海消保委的数据显示,今年上半年涉及互联网购物的投诉有339起,增长速度较快。消保委的专家告诉记者,由于网上购物是在虚拟环境里进行交易,消费者往往只能通过网络广告来获取相关信息,碰到一些不法商户和个人,非常容易上当受骗。而那些不法商户和个人,通过在网上发布虚假广告,用极低的商品价格来诱导消费者,一旦收到购物款后,就马上销声匿迹。消保委接到投诉后经常连经营者也找不到,维权难度很大。这种诈骗行为很容易得逞,而违法成本又非常低。

业界反映

界定“商人”身份有争议

成本高卖家关网店

“西西物语”是北京的一名大二学生,6个月前在淘宝网上开了一个网店,利用业余时间销售女性内衣。她在第四个月终于掘到第一桶金:获利400元。就在生意蒸蒸日上的时候,传来网上开店要办执照的消息,“西西物语”赶紧找人打听了一下,顿时感到失望。

“像我这种情况,至少有两个方面不满足上牌照的条件。一是要求要有独立的房间作为注册地,我家在外地,现在住在集体宿舍,总不能为了开一个网店到外面租房吧?二是办个照,钱怎么也要花个千儿八百的,还要自己抽出时间跑工商局。我实在没有这个闲钱,也没有这个时间。”权衡之下,“西西物语”决定放弃这个网店。

淘宝网接受采访时拒绝透露北京地区有多少卖家因为“网店办照”新规而关门,但表示,像“西西物语”这样的卖家,淘宝正在密切关注。

“以盈利为目的”难判断

淘宝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负责人提出质疑,北京在规定中提出,“如果不以盈利为目的的个人则不需要在工商部门登记注册。”那么,什么是“不以盈利为目的”?在上海工商局法制处处长刘建德的观点中,也有一个类似的表述:不是商人就无须办执照。那么怎样才算“商人”?

记者了解到,在很多购物网站中,店铺分为娱乐区和商务区。理论上,娱乐区应是在互联网上出售、置换自用物品的个人,即C2C;而在商务区则应是经营规模较大、销售额较多的企业,即B2C。如果北京的规定是指娱乐区的个人无须办营业执照,那么到底具体多少销售额的店铺属于商务区?娱乐区的不少个人卖家也有实体店铺,销售额也不小,这又如何算?

某知名网站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严格区分两者并不容易,就算网站可以查到销售额记录,一来数以万计很难统计,二来也未必愿意提供给政府管理部门,因为这涉及商户的商业隐私。

网上有卖家因为担心办执照手续繁杂而关店。图为国内领先的某个人交易网上平台首页。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2个回答  2010-04-26
从事经营活动必须办理营业执照,所以从事网络经营也必须办理营业执照。
具体条款如下:
《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第二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从事无照经营。
对于无照经营的处罚规定如下:第十四条 (4) 对于无照经营行为,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予以取缔,没收违法所得;触犯刑律的,依照刑法关于非法经营罪、重大责任事故罪、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危险物品肇事罪或者其他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并处2万元以下的罚款;无照经营行为规模较大、社会危害严重的,并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无照经营行为危害人体健康、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威胁公共安全、破坏环境资源的,没收专门用于从事无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材料、产品(商品)等财物,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
对无照经营行为的处罚,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所以对于网上经营的卖家也应该办理营业执照。
第3个回答  2010-04-16
就是,现在所有的网站,都要去备案,如果没有备案,你的网站就可能,别人登陆不上去,说是备案是为了管理网络次序 在中国 就像交通罚单一样,一个zheng fu 敛财的工具啦
第4个回答  2010-04-16
为加强管理,规范网络,我国要求网络经营者必须到公安部门进行备案,审核合格才能正常合法经营你的网络服务。
如央视网的备案号为:京ICP证060535号
百度的备案号为:京ICP证03017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