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请教法律高手指点!谢啦~

前一阵子收到一批货,由托运公司托运过来的。就给他们带来的发货单上签了字,但没付款。过几天,对方公司的人来拿货款,就把货款给他了。之后他就不承认了,因为当时他没写收据。他们公司就用发货单起诉了我。要求我还款。怎么办啊?由托运公司带回去的已签收商品发货单能作为要帐的证据吗?有懂的人士指点指点。谢谢啦~!

没有证人吗?多搜集证据吧或者是商量一下对方,谈话的时候注意录音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