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连州市(连县)山林权问题!

我有关于山林权的问题向大家请教。请有懂这方面的朋友给予帮助,我将不胜感激!
本人广东连州清水人,1983年全家移居外地,户口也已迁出。
家里之前是分有田地的(包括自留山),农田在户口迁出几年后由乡镇收回了。
但还有十多亩山,发有连县国土局发的〈山林权证〉,是我母亲的名字,注明:长期有效,是1982年发的。
家乡山林由1982年至今未作调整,山林目前由家乡亲友使用。
我的问题是:
1:我的户口已迁出,持有的连县国土局颁发的山林权证是否有效?
2:目前山林权证在亲戚(堂兄)手中,当时发证时,我们外出不知情的情况下他们代领的,他们以我们户口已迁出不与归还,我应该怎么办?
3:现在山林的收益是否属于我所有?目前广东连州对外迁人员之前分的山林是什么政策?
我母亲尚在,母亲户口也已迁出,山林权证是一户一证的,登记户主名字为我母亲,既户主XXX,人口4人。
象我这样的情况的,在我家乡也不少,只是现在我堂兄想据为己有!

广东胡律师:

补充回答:户口迁出来了不在当地了,当时你们享有的山林就会被集体收回,即使你们有那个证也无效。不在那个村你们是无权享受那个村土地使用权的。

1、你的户口迁出了,你就无权享有该村的土地使用权;

2、如果山林权证上面是你母亲的名字,那这个就由你母亲得;不归还可以让你母亲去对其提起诉讼;

3、收益不是归你所有,而是归你母亲所有;不过如果你母亲不在了,而这个山林的收益遗产归你所得。

注意一点的是:你如果没有该村的户口,是无法享有该村山林所有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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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0-04-23
你的问题比较复杂,需要几方进行协商。关键是你们的户口已经迁出,按照规定户口不在当地,是不能够享受当地的土地和山林政策的。你就是有山林权证,也应该可以收回,只是,现在的山林树木如果评估确权。需要你们几方协商解决。如果自己心里没有底,可以在当地找个律师咨询一下,并且在必要的时候做你们的代理律师。祝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