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的诉讼费缴纳通知单怎么交

法院的诉讼费缴纳通知单怎么交需不需要开什么证明 直接网上转账过去法院知不知道是我交的 交完后有没有票据之类的

法院受理案件后,会出具受理案件的通知书,上面有应交的费用和银行账号,并规定于七日内缴纳。当事人在银行缴纳了受理费后,将银行出具相关单据交给法院即可。案件受理费由原告,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上诉人预交。
法律分析
诉讼费是参加诉讼的当事人向法院缴纳的提起诉讼的费用,其中包括案件受理费,以及其他诉讼费用。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后,一般由提起诉讼的原告预交案件受理费,原告自接到人民法院预交诉讼费用通知的次日起七日内预交。被告提出反诉的,由反诉人向人民法院提交反诉状时预交。双方当事人都提出上诉的,由上诉的双方当事人分别预交。当事人预交案件受理费确有困难的,可在预交期内向人民法院申请缓交。当事人在预交期内未预交受理费、上诉费,又不提出缓交申请的,按自动撤诉处理。诉讼费用具体由谁负担,要待案件审理结束后,根据审理情况决定。一般情况下,诉讼费应由败诉的一方当事人负担,原告、被告各有胜败时,诉讼费由人民法院决定双方当事人共同分担,原则上是按胜诉、败诉的比例分担。如果是撤诉的案件,诉讼费由原告负担,减半收取。
法律依据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 第二十条 案件受理费由原告、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上诉人预交。被告提起反诉,依照本办法规定需要交纳案件受理费的,由被告预交。追索劳动报酬的案件可以不预交案件受理费。 申请费由申请人预交。但是,本办法第十条第(一)项、第(六)项规定的申请费不由申请人预交,执行申请费执行后交纳,破产申请费清算后交纳。 本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费用,待实际发生后交纳。 第二十一条 当事人在诉讼中变更诉讼请求数额,案件受理费依照下列规定处理: (一)当事人增加诉讼请求数额的,按照增加后的诉讼请求数额计算补交; (二)当事人在法庭调查终结前提出减少诉讼请求数额的,按照减少后的诉讼请求数额计算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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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7-05-11
可以到上诉指定的银行去缴纳,是有打款凭证的,凭打款凭证交给法院即可。或者是直接去法院缴纳也可以。有发票的。不必担心。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7-05-11
一般都是律师事务所的事,需要你自己去办吗追问

我是被告 在外地收到的

追答

你也可以去找一个律师事务所,可以驳回或者减轻刑法,所有法律事务,律师事务所都可以包办的,除非要本人出面的事情,像这样的事,他们都可以解决,谁说被告就不可以请律师的

追问

我已经上诉了 这个诉讼费还是要交的吧

诉讼费3800 对方2000我方1800

追答

要交的,但并不影响你的进程啊,后面的事务他们可以解决的,没毛病啊

追问

是啊 我问得是交了给银行开了收款单之后 寄给法院怎么让知道是不是我交的

追答

有收据啊,收据上面有证明是你的信息的,银行卡号一查就知道,不用担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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