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在进现单位后,遇到试用期满被大幅度减薪(与原谈好工资差好几百);同事加薪我呢没有;其他同事他们每人都能出差,我却不能;多次被单位请来的“老油条”打小报告,单位据此多次跟我电话和当面约谈;同事能提前向单位预支工资,我呢不行,问单位发工资时间,也会被当面约谈(说单位回笼资金困难,是否可以去寻觅他家单位)。这些不公待遇,据身边挚友且同事讲:一,单位本来在他处就有这种方式存在,没有职工肯干,搬到新址就是照搬旧模式;二、或许,与你在上家发生过经济补偿金纠纷(单位规模调整裁员)的事情有关,单位可能在你进来不久就知晓此事(两家单位都是本地区同行业,人际熟悉),上层主管可能都已知道,单位多年以来总是这样对你,就是不希望前家的事情再次在单位出现,让你自己主动提出辞职。
请问下,我该怎么办?是继续留,还是尽快离职?
根源明确既有单位自己长期以来的一贯作法,又有本人在上家单位发生的事。你说会解决嘛?
追答这个……难啊!
追问打个比方说,此事发生在你身上。那是留,还是走?
追答基本上是留不住了
追问那是尽速走,还是等段时间?例如本月也出现同遭遇,是立即走,还是做完本月走?
本单位对非重要岗位的职工去留时间无所谓,随时可以。
不过据先前走的职工说,走了工资拿不到,留有(但不会给你预支)。
当断不断反受其乱。不想留,那就尽快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