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调查区位于经济发达地区,地下水质量总体不佳,历史上曾发生过地下水污染事件。加油站位于城建区内,四周为居民区,仅在西南部存在工业区,现加油站土地利用类型为商业用地。在2013年5月加油站确认其2号油罐(汽油)发生漏油事故,其泄漏量不详。经初步勘查发现泄露的汽油通过加油站油罐区的未防渗部分进入包气带并其对地下水和土壤造成了一定的污染。
2)调查区内第四系含水组在调查区按含水体系由上而下,主要划分为三个含水组即第Ⅱ、第Ⅲ、第Ⅳ含水组,它们的地质时代分别相当Qp3、Qp2、Qp1,各层底界基本为黏土及粉质黏土,隔水层分布连续且稳定,隔水性能良好。其中,调查区内第Ⅱ含水组是本次工作研究的重点。调查区内地下水补给以降水为主,以开采为主要排泄方式,地下水流向由周边向地下水集中开采区(地下水漏斗中心)流动。经地下水动态分析,确认调查区内各含水组以侧向径流补给为主,相互之间水力联系不密切。
3)场地包气带厚度18.55m左右,主要岩性为粉土和粉细砂,黏性土平均厚度为7.5m,稳定均匀分布,属于地下水中等易污染区。在调查评价区内没有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加油站成品油泄漏事件不会对距其最近的城区第一水源地产生威胁。
4)项目场地内浅层地下水受到了加油站成品油泄露的污染,其污染因子为甲基叔丁基醚、苯系物、石油烃和多环芳烃类,其污染程度达到了Ⅵ类(极重污染)和Ⅴ类(严重污染),其污染范围主要分布在加油站场区内,加油站以外地区影响程度较小。项目场地内深层地下水受到了甲基叔丁基醚、石油烃、多环芳烃总量的轻微污染。但通过对项目场地的水文地质条件分析,认为调查区内深层地下水的并未受到加油站成品油泄露的污染,而是由其他因素造成的。加油站项目场地土壤受到了漏油事件的污染,其主要污染因子为多环芳烃、石油烃、苯系物和甲基叔丁基醚。加油站成品油泄露造成的主要土壤污染范围为:以泄露点中心为圆心以5.0m为半径的圆形,向下延伸约15m的柱状范围,扣除上部2.6m已开挖部分后,污染土壤的总体积大约为973.4m3,约合1950t。其主要土壤污染为主位于加油站场地内油罐区泄漏点处,场地外土壤未受到明显影响。
5)加油站场2号油罐出现油品泄漏后,泄露的汽油沿罐区底部未做防渗的部位向下运移污染了包气带土壤。在土壤污染的过程中主要受重力作用的控制,表现为从泄露点处垂直向下运移,造成了泄漏点处下部土壤的污染。污染物透过包气带后,进入到地下水中造成了加油站场地内的浅层地下水受到了污染。由于污染物密度小于水,污染物主要赋存于浅层地下水含水层的上部。受项目场地内浅层地下水循环交替缓慢的控制,其地下水的污染范围较小,但目前正在扩散过程中。同时,由于项目场地深层地下水和浅层地下水水力联系不甚密切,污染物富集在浅层地下水的上部,因此调查区内深层地下水目前未受到加油站漏油事件的影响。
6)由本次污染模拟预测结果可知,受项目场地浅层地下水循环交替缓慢的控制,加油站泄露的污染物在含水层中迁移扩散的速率也比较缓慢,最大污染范围出现在2013年12月份,其污染程度也最高,随着后期污染源的切断,污染物的浓度和范围逐渐缩小。但随着地下水的运移,污染物在2015年12月以后会从加油站的西南侧流出站区外,对周边地下水环境造成污染。
7)调查区不同监测点地下水对该地区产生的健康总风险值在(0~3.17)×10-4之间,大于美国环境保护署对污染场地修复时认为所能承受风险水平10-4的上限,调查区内部分区域的地下水需立即开展地下水环境修复治理工作。调查区深层地下水对该地区产生的健康总风险值在(0~1.03)×10-7之间,小于美国环境保护署人体健康风险建议值10-6,调查区内深层地下水无须开展地下水环境修复治理工作。场地土壤污染对该地区产生的健康总风险值最大为2.4,远远大于美国环境保护署对污染场地修复时认为所能承受风险水平10-4的上限,目前污染场地按照致癌风险评价,处于急需环境专项治理的阶段。
8)通过技术经济分析对比,加油站污染场地土壤修复治理工作,推荐选取土壤蒸汽抽提技术进行原位修复治理;浅层地下水污染治理工作,推荐选取抽提联合人工干预自然衰减技术进行原位修复治理。以上两种方法在实施过程中具有一定的相通性,可统筹考虑布置治理工作的工程和设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