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因果关系的怀疑是怎么回事?

如题所述

休谟的怀疑论是全面的,他不仅怀疑传统的知识的基础,而且怀疑新兴的自然科学的基础。前一种怀疑的目的是为了否认传统的学问是知识,后一种怀疑的目的是为了改善现有知识。但是,他的怀疑毕竟动摇了经验科学的基础,在知识界产生了振聋发聩的效果。

休谟对经验知识基础的考察集中于对因果关系的探寻,因为经验知识依赖的其他两种关系都以因果关系为前提。时空中事物联贯之可能,在于“原因”的存在;多样性的同一之可能,在于重复出现的东西被认作同一原因或结果。因此,“一切关于事实的推理,似乎都建立在因果关系上面”。

休谟问道:因果观念是如何建立起来的?他回答说,我们知觉到两个观念在空间相继出现,如果这两个观念重复出现,那么我们就会把先发生的观念称为原因,把后出现的称为结果。久而久之,我们就会形成这样的习惯:每当看到一个观念时便联想到另一个。这种在经验的基础上,通过联想而形成的恒常的联贯关系,就是我们通常所称的因果关系。

休谟进一步追问:因果关系的基础是什么?我们为什么能够依据过去发生的事实推导将来发生的事实?休谟把他的问题排列成这样一个层层深入的系列:

如果有人问;我们对于一切事实所作的推论的本性是什么?适当的答复似乎是,这些推论建立在因果关系之上。如果再问:我们关于因果关系的一切理论和结论的基础是什么?这可以用一句话来回答:“经验。”但是。如果我们再追根到底地问:由经验得来的一切结论的基础是什么?这就包含了一个新问题,这个问题最难以解决和解释。

休谟的问题是:我们为什么能够在经验的基础上做出关于因果关系的联想?也就是说,为什么每当我们看到一个事实时,就会联想到一个经常与它联系在一起的事实,为什么不能联想另外的联系呢?当他追问因果关系的基础是什么时,他要求解释因果观念为什么这样联系而不是那样联系的理由。按照休谟的理论,观念之间的关系不是靠观念自身就可以联系在一起的必然关系,就是在经验基础上形成的或然关系。我们的证明知识解释观念间的必然关系,经验知识解释关于事实的或然关系。但是,没有一种知识可以解释因果关系的理由。

我们先来看证明知识能否给予这样的理由。很明显,由因到果,或由果到因的推理,不是必然的推理,相反的情况是可能的。比方说,虽然天气预报说“明天天晴”,但我根据自己的经验预计“明天下雨”;这两种对立的因果关系都是可能的。证明知识只能解释不包含矛盾的观念之间的关系,它对包含着相反或对立的可能性的因果关系,是不适用的。

我们再来看经验知识能否给予因果关系以充分的理由。我们关于因果关系的联想是以过去的经验为基础的,对于那些没有经验或尚无经验的事件,我们为什么也可以推理它们之间的因果关系呢?比如,如果我今天一早发现教室里的桌椅摆设与昨天晚上离开时不相同,我会立即断定“昨天晚上有人移动了教室里的桌椅”,我的推理是以过去的经验为基础的,并相信过去的经验也适用于没有经验过的事件。再如,我们对未来事件的预测(如“明天太阳会在东方升起”),关于事物性质的一般判断(如“面包是有营养的”)也都是以过去的经验为基础的。我们的推理的前提是:“我们过去关于一些事件的经验也适用于相似的事件”,以及“我们对过去发生的事件的经验也适用于未来发生的事件”。休谟指出,推理因果关系所依赖的前提正是一切经验知识的基础,我们之所以能够做出由此及彼、由近到远、从过去到未来的推理,靠的都是因果推理所依赖的前提。因此,如果企图用经验知识来证明因果关系的前提的有效性和可靠性,至少会犯两个错误:一是循环论证的逻辑错误,即用因果推理建立起来的经验知识反过来证明因果关系的前提。二是超越经验知识范围的错误,因为我们只能经验过去,不能经验过去与未来的联系;只能经验个别事件,不能经验个别与一般的联系;我们不能用经验到的关系来解释不能经验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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