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条的有效期从法律上说是诉讼时效,根据以下两种情况不同,我们说的“有效期”也不同:
一、约定还款日期的
欠条诉讼时效期限从还款日期届满的次日起算三年,即当从欠条规定的时间截止后起算三年内欠条有效;
二、未注明履行清偿欠款日期的
欠条诉讼时效期限从债权人第一次催要欠款人拒绝还款起算不超过三年。
另外需要说明的是,这个“有效期”可以重新计算。
只要债权人有证据表明在诉讼时效期间内主张过权利,也就是索要过债务,诉讼时效便会中断,“有效期”重新计算,但是诉讼时效最长不超过20年。
法条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法条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第一百九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诉讼时效中断,从中断、有关程序终结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一)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
(二)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
(三)权利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
(四)与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具有同等效力的其他情形。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