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司过渡员工的问题 公司注册在外地 我们工作在本地 没有给我们签订劳动合同

法人姓什么就不说了 现在想把我们过渡到他父亲的公司 也快是他的了 现在正在处理中 问这种情况 我们该有什么补偿呢 谢谢 目前证据只有支付宝转账记录 入职申请表 工作时的照片 公司网站账号密码 主管微信 支付宝账号 公司工商信息

    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可要求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薪金赔偿,但须有证据证明题主与公司之间存在事实劳动关系,比如一些考勤记录,工作沟通,工资发放记录,社保缴纳情况等。

    更换公司,即使新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与原公司相同,两家公司也属于独立的两个主体。实质上,是原公司将员工解聘,让员工与新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这种解聘行为,若无正当理由,可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要求按经济补偿金标准的二倍,俗称的“2n”,要求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

    以上可以在实际工作地点或公司注册地的劳动仲裁部门申请仲裁。

    除此之外,若存在社保相关不合规行为,例如未缴纳或缴纳基数过低等,可以直接向社保局进行投诉。

追问

支付宝转账不是老板本人

是我们主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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