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如何看待高速公路长期收费?

如题所述

高速公路收费,是老生常谈的话题。修订稿的出台,更是再度引发舆论反弹。当然,这一消息,配合了国企改革的大趋势,对各省打造千亿上市公司,是一剂强心剂,也给各省交通厅直属单位交投集团下属的养护集团吃了定心丸。

对此,作为消费者,在缴纳了多年高昂的高速公路通行费用之后,是否有基本的知情权呢?

高速公路何以亏损

高速公路何以巨额亏损,这恐怕是公众最为关心的问题。官方的说法是,伴随高速公路里程的迅猛增长,是债务的迅猛增长以及高速公路的连年亏损。2014年6月30日,交通运输部公布了《2014年全国收费公路统计公报》(以下简称《统计公报》),公报显示截至2014年底,全国收费公路累计建设投资总额为61449.0亿元(不含已取消收费公路),其中资本金投入为18797.0亿元,占收费公路累计建设投资总额的31.6%;债务性资金投入为42652.0亿元,占收费公路累计建设投资总额的69.4%。但这么多的投资却并未得到良好回报,《统计公报》显示,2014年度,全国收费公路收支平衡结果为负1571.1亿元,即收支缺口为1571.1亿。这并不是第一次出现高速公路亏损:2013年度,全国收费公路收支平衡结果为负661亿元,即整体亏损661亿元。今年亏损额度是去年的2.37倍。

巨额亏损从何而来?交通运输部公路局副局长王太认为,原因包括正常还债阶段还本付息支出增长,以及债务规模的不断增加。而债务规模大,则与收费公路资金需求巨大及“贷款修路”的资金筹集方式密不可分。加之公路建设速度加快,积累了高额债务。

然而,仅仅是债务规模巨大,无法说明亏损的真正的来源。《统计公报》中有一个非常有意思的数据,截至2014年底,全国收费公路里程16.26万公里,按属性划分,政府还贷公路10.40万公里,经营性公路5.85万公里,分别占全国收费公路里程的64.0%和36.0%。根据解释,政府还贷公路“是指县级以上地方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利用贷款或者向企业、个人有偿集资建设的公路,收费时使用财政票据”,而经营性公路“是指国内外经济组织投资建设或者依照公路法的规定受让政府还贷公路收费权的公路,收费时使用税务票据。”换句话说,政府还贷公路是非营利性公路,而经营性公路则是营利性公路。而从收支平衡来看,总共1571.1亿元的收支缺口中,政府还贷公路收支缺口1293.7亿元,经营性公路收支缺口277.4亿元,分别占82.34%和17.66%。在高速公路收费标准都是统一的前提下,只占64%收费里程的政府还贷公路亏损额却占了82.34%,亏损额与其里程不成比例。这是不是预示着,不以营利为目的政府还贷公路可能更加导致亏损?

为什么政府还贷公路的经营成本会比经营性高速公路的成本高?我的解释是,政府还贷公路是由政府主导,由于没有盈利目标,会导致其生产和经营过程中的种种浪费而无法控制其成本。而经营性高速公路则不然,修建高速公路的目的就是为了盈利,因此它会有激励去尽可能节约成本。即便这些公司是国有企业,它也会有各种各样激励去这么做。如果考虑到中国不少经营性高速公路的经营方是上市公司,它们负有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要接受股东监督,而这种外部压力也会逼迫其提高经营水平,努力减少成本。

事实上,政府还贷公路和经营性公路的区别不只是体现在经营过程之中,同时还体现在投资决策上。经营性收费公路立足于盈利目标,因此在立项上会更多地考虑今后可能的收益,但是对于政府还贷公路来说,则没有这样的要求——政府的目标是修路,是否盈利不在其考虑范围之内,而对很多地方政府而言,修路就是政绩,因此会有更多激励去修路。于是我们就发现了这样一个怪现象,2014年安徽省GDP大约是陕西省的1.17倍,人口大约是陕西省的1.727倍,但是陕西省的高速公路里程则是安徽的1.27倍。或许很多人会以陕西省的面积大于安徽来为陕西省的收费公路里程高于安徽作辩解,但是在我看来,即便这种辩解成立,也无法解释陕西省的单位里程的投资成本会是安徽的2.24倍,唯一的解释在于,政府还贷公路具有更强的预算软约束。

要减少收费公路的亏损,最为切实的办法可能是收费公路要变成营利性的经营性公路,而不是非营利的政府还贷公路。这个结论听起来有点匪夷所思,但却是现实写照。同时这还意味着,现在很多人呼吁的要求减少收费公路并且还公路以公益性的要求可能是错的,如果收费公路都回归“公益”而不再收费,它的运营成本会大幅度增加,纳税人可能要承担更多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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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0-11-02
①收费公路亏损下的新方案
今天上午,交通运输部举办专题新闻发布会,介绍《收费公路管理条例》(修订稿)相关内容,并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条例修订后的主要变化体现在收费方式,运营主体以及养路经费来源等方面。
我国家高速公路的通车里程从2004年的34288公里到2014年底的11.2万公里,有效支撑了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对公路交通的旺盛需求。交通运输部新闻发言人徐成光在发布会上表示如果没有收费公路政策就没有我们今天的国家高速公路发展成就。然而,去年全年我国收费公路亏损1500亿。也有专家表示,并不能因收费公路亏损而延长收费期限。
②“收税”与“收费”并行
修订后的《条例》规定,今后,占公路总里程97%左右的非收费公路是主体,实现全国范围的通达,由一般公共预算保障其建设、养护、管理及改扩建等资金需求。占公路总里程3%左右的以高速公路为主的收费公路是补充,采取直接征收车辆通行费的方式,向公众提供可自由选择的通行服务。
收费方式将采取“收税”与“收费”并行的方式,兼顾和保障不同用路群体的权益,向公众提供可自由选择的差异化公路通行服务。
③用路者付费、差别化负担
新版条例针对收费公路出现的问题以及当下的中国国情,调整了收费方式的同时,也改变了投资和收费主体。新版条例中,像普通公路(包括非收费公路或者农村公路)等,这些没有收益的公益性事业的发展,除直接由财政预算保障外,不足部分应由地方政府发行一般债券融资,以一般预算收入偿还。举债主体已经从过去的交通运输部门转到了政府的部门或者政府的财政部门。
收费公路逐渐形成“用路者付费、差别化负担”的运营模式,且调整了收费期限。正对收费期限的改变,交通运输部法制司副司长魏东表示,政府收费公路中的高速公路实行统借统还,修订后的《条例》不再规定具体的收费期限,对于投资规模大、回报周期长的高速公路,可以约定超过30年的特许经营期限。
对一级收费公路改建为高速公路或者提高高速公路通行能力增加了政府债务或社会投资的改扩建工程,可重新核定偿债期限或经营期限。除高速公路以外,其他所有政府收费公路和特许经营公路在偿债期、经营期满后必须停止收费,其剩余政府性债务经审计后全部纳入预算管理。
第2个回答  2020-11-02
 高速公路收费,是老生常谈的话题。修订稿的出台,更是再度引发舆论反弹。当然,这一消息,配合了国企改革的大趋势,对各省打造千亿上市公司,是一剂强心剂,也给各省交通厅直属单位交投集团下属的养护集团吃了定心丸。
  对此,作为消费者,在缴纳了多年高昂的高速公路通行费用之后,是否有基本的知情权呢?
  高速公路何以亏损
  高速公路何以巨额亏损,这恐怕是公众最为关心的问题。官方的说法是,伴随高速公路里程的迅猛增长,是债务的迅猛增长以及高速公路的连年亏损。2014年6月30日,交通运输部公布了《2014年全国收费公路统计公报》(以下简称《统计公报》),公报显示截至2014年底,全国收费公路累计建设投资总额为61449.0亿元(不含已取消收费公路),其中资本金投入为18797.0亿元,占收费公路累计建设投资总额的31.6%;债务性资金投入为42652.0亿元,占收费公路累计建设投资总额的69.4%。但这么多的投资却并未得到良好回报,《统计公报》显示,2014年度,全国收费公路收支平衡结果为负1571.1亿元,即收支缺口为1571.1亿。这并不是第一次出现高速公路亏损:2013年度,全国收费公路收支平衡结果为负661亿元,即整体亏损661亿元。今年亏损额度是去年的2.37倍。
  巨额亏损从何而来?交通运输部公路局副局长王太认为,原因包括正常还债阶段还本付息支出增长,以及债务规模的不断增加。而债务规模大,则与收费公路资金需求巨大及“贷款修路”的资金筹集方式密不可分。加之公路建设速度加快,积累了高额债务。
  然而,仅仅是债务规模巨大,无法说明亏损的真正的来源。《统计公报》中有一个非常有意思的数据,截至2014年底,全国收费公路里程16.26万公里,按属性划分,政府还贷公路10.40万公里,经营性公路5.85万公里,分别占全国收费公路里程的64.0%和36.0%。根据解释,政府还贷公路“是指县级以上地方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利用贷款或者向企业、个人有偿集资建设的公路,收费时使用财政票据”,而经营性公路“是指国内外经济组织投资建设或者依照公路法的规定受让政府还贷公路收费权的公路,收费时使用税务票据。”换句话说,政府还贷公路是非营利性公路,而经营性公路则是营利性公路。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3个回答  2020-11-02
这个问题是“你如何看待高速公路长期收费”?
我的回答是:我支持高速公路长期收费
全社会都以为,高速公路免费对自己有好处
不要忘了,公路建设管理养护都需要大量的钱,收费这块免费了,那资金从哪里来?天上掉下来吗?
不收费了,就要增加燃油税
媒体总鼓吹外国高速如何不收费,却对人家动辄100%的燃油税避而不谈
我国也曾想和国际接轨,但最终方案只是从燃油税中增加了1元,来代替交通六费,其中只有0.8元用于公路养护
如果中国政府决定完全依靠燃油税来支持各种公路维护支出,燃油的税后价格将比2006年中期的油价高30%。如果将税后油价提高到2006年中期的3倍,所得税收就可以足够支付所有的养护和规划中公路的建设费用。——世界银行:《中国高速公路:连接公众与市场,实现公平发展》(2007年)
看过交通部相关资料中提到的测算结果,取消公路收费的话,燃油税至少要涨2元才能满足还债和管理维护;车购税要从10%提高到50%才能解决建设资金缺口。
虽然我是从业人员,但政策如何高大上和我没关系,我只关心我的钱包
我算了一下,我每年1万公里的行驶里程,高速公路只占20%
我现在的开支是:(7升百公里油耗×7元)/100×10000公里+0.5费率×2000公里=5900
油费加2元则是:(7升百公里油耗×9元)/100×10000公里=6300
我每年要多开支400元,而我弟弟全年在市内开车上下班的更亏,更不用说广大摩托车拖拉机城乡运输小卡小面包了。
除了个人负担的考虑,还有一个更重要的考量:当前全国高速基本上实施计重收费,货车出于成本考虑能不上高速就不上,一旦免费,高速路就成了大货们的天下,高速跑不起来也就没什么效率了。
第4个回答  2020-11-02
关于高速公路可能实行“长期收费”的新闻,引来各方高度关注。交通运输部修订了《收费公路管理条例》,准备对高速公路“不再规定具体的收费期限”、高速公路即使偿清了建设贷款,之后还将“继续收取养护管理费用”,引起了很大质疑。有舆论认为,“如此长期收费,没完没了,高速公路岂不成了‘永远的提款机’?”
那么,怎么看待这件事呢?
咱们都知道,对于民事行为,法无禁止即可行,而对于政府行为,则是法无授权不可为。现在,交通运输部通过修订规范性文件、也就是政府法规的形式,对高速公路的收费期限做出调整,应该说他是在争取新的法律授权。一旦新《条例》颁布实施,那么,长期收费就算有法可依。只要他严格执法,应该不会 出现乱收费;只要加强审计,就可能杜绝腐败。所以,对于《收费公路管理条例》的修订,我们希望他能够更科学、更严谨。
其实,即使中国的高速公路正式进入所谓的“长期收费时代”,我认为这也有它一定的合理性。为什么?因为高速公路不是人人都用,它不是普惠的设施,所以,建设和养护的费用,也就不能让全体纳税人来共同承担。你像咱们很多人开车,缴了燃油税,可是很少甚至几乎不上高速公路,那就不能把他缴纳的燃油税,全都用到高速公路上面;还有一些人,天天都在高速公路上跑,却和不跑高速的人,缴纳一样多的燃油税。这合理吗?不合理!所以,谁用高速公路,谁缴费,谁在高速路上跑得多,谁就缴费多一点儿,这符合“权益与义务对等”的公平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