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1998年1月4日国家环保总局、国家经贸委、外经贸部、公安部颁布的《国家危险废物名录》规定,废机油属于危险废物。从事废机油、煤油收集、贮存、经销活动的单位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有关危险废物的条款执行。禁止无经营许可证或者不按照经营许可证规定从事危险废物收集、贮存、处置的经营活动。
环保局表示,废机油必须是有资质的处理公司按国家规定进行焚烧、分解或者提炼出有用成分
那么请问什么样的公司才叫有资质的公司
我想从事有关废机油提炼的活动,
也就是说我想够买设备办一个废机油提炼柴油的厂,
不知道办这个厂的话需要办理一些什么样的证件,
这个厂能受国家/法律的保护与支持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