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保险可以转移吗?

我是在梅河口市工作但现在关系调到通化了,医疗保险我在梅河口市已经交了7年了,不知道可不可以转到通化市,我该怎么办理?请高人指点吧。
我以前交的医保费是一年一次性交纳,而我现在单位是从10年的二月开始交每月一交,中间差了一个月的费用不知道怎么交,而且医保转移还是下半年才有,那我今年应该怎么交纳啊?实在是茫然啊

可以。

医保异地转移流程是参保人首先带身份证到转出地的社保中心医疗保险窗口打印在当地参保的缴费凭证。参保人持参保缴费凭证到转入地的社保中心办理医疗保险转入接续手续。提交完转移资料,现参保机构与前参保机构联系办理转移,完成之后参保记录就在一起了。

转入地经办机构受理申请后,对符合当地转移接续条件的,应在受理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与转出地经办机构联系,生成并发出《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

扩展资料:

注意事项:

有接收单位的,由单位办理医保手续。没有接收单位的,个人应在终止原基本医疗保险关系后的三个月内参保缴费。

办理医保关系转移时,三种医保关系可以自由转换。三种医保关系是指城镇职工基本医保、城镇居民基本医保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医保关系转移后,从次月起享受转入地相应待遇。办理手续期间发生医疗费用的,如在规定的3个月内参保缴费,转入地经办机构按规定支付相关医疗费用,如超过3个月没有办理参保缴费,转入地经办机构不予支付未缴费期间的医疗费用。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医疗保险转移问题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医疗保险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关于医保转移问题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9-08-22
可以的
跨省流动就业人员可以转移养老保险及医疗保险,若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可领取失业保险金。办理跨省流动先到参保地社保分中心,由单位或参保人申请开具《参保缴费凭证》,提供身份证等证明材料,社保分中心在核对信息后会出具《参保缴费凭证》,到外省就业,由新单位建立基本养老、医疗保险关系后,新就业地的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向新就业地社保机构提出转移接续申请并出示原参保地开据的《参保缴费凭证》,填写《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
新就业地社保机构受理《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及相关资料并予以审核。符合转移条件的,生成《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并向参保人员原参保地社保机构发出。原参保地社保机构在收到《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核对有关信息并生成《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办理基金划转手续;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传送给新就业地社保机构;终止参保人员在本地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新就业地社保机构在收到《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和转移基金后,核对《信息表》及转移基金额;将转移基金额按规定分别记入统筹基金和该参保人员个人账户;根据《信息表》及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可以的
跨省流动就业人员可以转移养老保险及医疗保险,若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可领取失业保险金。办理跨省流动先到参保地社保分中心,由单位或参保人申请开具《参保缴费凭证》,提供身份证等证明材料,社保分中心在核对信息后会出具《参保缴费凭证》,到外省就业,由新单位建立基本养老、医疗保险关系后,新就业地的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向新就业地社保机构提出转移接续申请并出示原参保地开据的《参保缴费凭证》,填写《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
新就业地社保机构受理《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及相关资料并予以审核。符合转移条件的,生成《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并向参保人员原参保地社保机构发出。原参保地社保机构在收到《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核对有关信息并生成《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办理基金划转手续;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传送给新就业地社保机构;终止参保人员在本地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新就业地社保机构在收到《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和转移基金后,核对《信息表》及转移基金额;将转移基金额按规定分别记入统筹基金和该参保人员个人账户;根据《信息表》及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提供的材料,补充完善相关信息,完成保险关系转移接续。
第2个回答  2019-01-08
问:医疗保险转移是什么意思?社会保险法对医保转移有何规定?
中国社保网分析: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是指参保人在跨地区流动就业时把原就业地的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年限及个人账户转到新就业地,以便在两地的医疗保险年限能够累计计算。如若转移的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年限满足连续参保年限的接续,则该参保人两地医疗保险缴费年限可合并连续计算。医疗保险关系转移的内容包含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年限的清单及个人账户的余额。
社会保险法全文第三十二条:个人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基本医疗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社会保险法解读:本条系关于个人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制度的规定。
2009年12月人保部、卫生部、财政部联合发布了《流动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对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跨统筹地区流动就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相关问题作了规定。
已经参加城镇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员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医疗保险关系随同转移,由新就业地社保经办机构通知原就业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转移手续,参保人员不再享受原就业地基本医疗保险待遇,但医疗保险缴费年限累计计算。53533
第3个回答  推荐于2017-11-23
你只能重新参保医疗保险。

断交的部分,你可以选择补,或者不补,均可以的。补交没有强制性的。

补交需要转移关系到户口所在地社保局之后才可以。

切记:一般补交存在滞纳金的收取,为千分之2每天计算,而且还有利息的收取。这是一个庞大的金额。

国家政策,从2010年1月1日开始,养老保险不允许退保,只能转移关系。

所有手续需要45个工作日就可以完成。

不过,现目前政策只能转移养老保险,而医保只能在参保地使用。

告诉你一个好消息,预计今年7月,国家将施行医保的异地转移了。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4个回答  2020-12-18

可以

1.医疗保险关系转入

(1)参加单位职工医疗保险的人员:

①先由所在单位办理齐市参保手续,参保受理后次月即可到医保服务大厅转移接续窗口办理医保关系转入接续手续。

②办理接续手续时,须持原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开具的参保凭证,本人身份证原件。如本人不能前来办理,另需代办人身份证原件。

(2)非参加单位职工医疗保险的人员:

①提供原参保地开具的参保凭证及其他参保材料到医保局个体科办理齐市灵活就业人员医疗保险参保。在办理参保手续后的次月到医保局大厅转移接续窗口办理医保关系转入接续手续。

②办理接续手续时,须持原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开具的参保凭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如本人不能前来办理,另需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2.医疗保险关系转出

参保人员跨统筹地区流动前,须得到转入地医疗保险办机构明确答复同意接收后,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办理中止参保手续,开具参保凭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