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特区的北部湾

如题所述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国家在20世纪80年代成立了深圳等经济特区之后,又先后批准了上海浦东、天津滨海新区、成渝等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2008年,国务院提出把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建设成为重要国际区域经济合作区,这是全国第一个国际区域经济合作区。
国家批准实施的《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发展规划》对北部湾经济区的功能定位是:立足北部湾、服务“三南”(西南、华南和中南)、沟通东中西、面向东南亚,充分发挥北部湾连接多区域的重要通道、交流桥梁和合作平台作用,以开放合作促开发建设,努力建成中国-东盟开放合作的物流基地、商贸基地、加工制造基地和信息交流中心,成为带动、支撑西部大开发的战略高地和开放度高、辐射力强、经济繁荣、社会和谐、生态良好的重要国际区域经济合作区,成为继长三角、珠三角、渤海湾之后,第四个沿海增长极点。
国家发改委地区经济司副司长陈宣庆称,广西是唯一一个与东盟海陆接壤的省份,其前沿地带就在北部湾地区,《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发展 规划(2006-2020)》2008年1月获批,北部湾经济区发展上升为国家战略,此次《意见》进而将国家战略扩展到广西全省,体现了中央的地缘战略意图。
2009年,广西作为一个欠发达省份,却有多项发展指标居全国前列:GDP增长13.9%,增速居全国第5位;财政收入增长14.7%,居全国第6位;完成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5706.7亿元,超过“十五”时期5年总和,比上年增长50.8%,增速为16年来新高;完成技改投资1552.55亿元,为近30年来新高。
在中国对外贸易全面萎缩的情况下,以东盟为主要贸易对象的广西,2009年出口增速在全国排第1位,进出口增速排第2位,尤其是机电产品出口同比增长40.4%,增幅居全国首位,与同期全国13.4%下降幅度形成鲜明对比,展现了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启动环境下广西的地缘价值。
“整个广西,以北部湾为政策启动点。”陈宣庆申明,我国迄今批准实施的所有新区、经济区和试验区中,北部湾是唯一一个被明确赋予“重要国际区域经济合作区”功能的,实际上就是强调东盟概念。
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包括南宁、钦州、北海、防城港四个城市和玉林、崇左局部地区,约占全区1/5土地和1/4人口,创造了1/3经济总量。尤其是2009年,经济区四市实际利用内资970亿元,占广西到位资金总量的32%,增速高于广西平均水平21个百分点;实际利用外资8亿美元,占广西的46%。
从2008年5月到2009年2月,不到一年的时间里,国家先后批准设立广西钦州保税港区、广西凭祥综合保税区、南宁保税物流中心,并允许北海出口加工区拓展保税物流功能。与此同时,防城港保税物流中心(B型)也正积极申报。一个经济区在如此短的时间内,规划如此齐全的保税物流体系,可谓全国少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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