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12月与我太太相识相知相恋后,于今年1月至2月初和4至8月初回国和我相处,并于今年7月中旬结婚拿到深圳结婚证后,共与我太太共同生活了4个多月,我通过新西兰中介递交配偶工作签证申请,结果因为签证官电话面试有几个问题与我夫人回答不一致而推翻和怀疑我和太太的夫妻关系而被拒签,事实上,我和我太太是真心相爱的,就因为几个问题回答不一致就否定我们夫妻关系而拒签这样公平吗?能否通过法律和聘请律师打官司来挽回?
追答签证属于外交行为,不要用打官司解决。如果仅仅是因为电调时出的问题而被拒签你可以再申请,再次申请时除了基本材料还要附上为什么那几个问题回答不一致的解释信。必要时附上具体问题的证明材料。如果理由充分,证据充足签证官有疑问的地方都能看到清楚的证明是不会拒签的。
追问嗯,谢谢这位朋友的建议,
解释信我有写啊,而且写的很委婉和中肯和实事求是的,是针对签证人员总共罗列出6个疑问来回答的,其中有2个不是事实是被歪曲冤枉的,可是她们太武断和太随意性的处理我的申请,再说了,我和我太太不会因为此次被拒签夫妻关系就此结束对吧,我肯定会继续申请的。希望朋友们帮忙参考一下或多帮忙出出主意,在下感激不尽!
追答建议你找个专门做留学的人帮你看看提交的材料和解释信。有时觉得材料很充分了但是因为是自己看很难看出问题的。我接过的拒签案例或多或少都存在这问题。
追问嗯,有道理,谢谢,
追答不客气,祝你能最终获得签证。
追问请问,你说我找国内中介还是找新西兰中介来代理?
追答国内的。都很专业,国内的沟通起来更方便。
追问嗯,有道理,顺祝你新年健康快乐!
追答谢谢!新年快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