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三方协议丢了怎么办

急!!!!我是07年的大学毕业生,再没签署三方协议的情况下毕业了。没过多久通过家里人找到了用人单位。现在已经上班两年了。不小心三方协议弄丢了,档案一直没取,给学校打过电话,学校告知学生的档案都在北京大学生就业指导中心,我去北京大学生就业指导中心后,人家说有三方协议才能拿,我就问学校,学校说,让单位开介绍信去领,我想问一下,单位开得介绍信可以去就业中心取回来么?

是可以的。那个三方协议只是大学刚毕业时的学生找工作可能用到的(其实也可以不用,我就没有用),比了业以后,这个东西基本没有用。要调户口或档案,有接受单位开的介绍信就可以了。

扩展资料:

三方协议是《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毕业研究生就业协议书》的简称,它是明确毕业生、用人单位和学校三方在毕业生就业工作中的权利和义务的书面表现形式,能解决应届毕业生户籍、档案、保险、公积金等一系列相关问题。

三方协议在毕业生到单位报到(凭《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或《全国毕业生研究生报到证》)、用人单位正式接收后自行终止。

三方就业协议书不同于劳动合同。

首先,三方就业协议书是国家教育部统一印制的,主要是明确三方的基本情况及要求。三方就业协议书制定的依据是国家关于高校毕业生就业的法规和规定,有效期为:自签约日起至毕业生到用人单位报到止的这一段时间。

而劳动合同是受《劳动法》和《合同法》的限定和保护,有些用人单位如许多外企在确定录用时(注:在到用人单位报到前),就同时要求和毕业生签订一份类似劳动合同的协议;而更多的用人单位则要求先签“就业意向书”,毕业生报到后再签订劳动合同。

其次,就业协议是三方合同,它涉及学校、用人单位、学生等三方面,三方相互关联但彼此独立;而劳动合同是双方合同,它由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两方的权利、义务构成。

第三,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时仍然是学生身份,但是签订劳动合同时应当是劳动者身份。劳动合同一经签订,就业协议的效力应当丧失。若劳动合同与三方协议附件内容矛盾,则以劳动合同为准。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三方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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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9-09-13

可以拿着单位开的介绍信去就业中心。

毕业生毕业当年报到证遗失的,经由毕业生本人书面说明原因,毕业生所在院系出具意见后,学生处就业指导中心可为其向省就业指导中心申请补办报到证,须在报到证备注栏内注明“原报到证丢失,补办”字样。

毕业生在毕业后一年后遗失或发现档案中无报到证的,不予补办,但学生可以提出开具证明的申请,由学生处就业指导中心向省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申请办理《遗失报到证的证明》。

扩展资料:

三方协议一旦签署,就意味着大学生第一份工作就基本确定。因此,应届毕业生要特别注意签约事项。大学生签三方协议前,须认真查看用人单位的隶属,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一般都有人事接收权。

民营企业、外资企业则需要经过人事局或人才交流中心的审批才能招收职工,协议书上要签署他们的意见方能有效。应届毕业生还要对不同地方人事主管部门的特殊规定有所了解。

参考资料:关于三方协议-百度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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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2019-0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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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个回答  2019-0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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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个回答  推荐于2017-04-25
是可以的。那个三方协议只是大学刚毕业时的学生找工作可能用到的(其实也可以不用,我就没有用),比了业以后,这个东西基本没有用。要调户口或档案,有接受单位开的介绍信就可以了。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