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产继承问题,第一顺序中,配偶、父母均已亡故,只有子女,那第二顺序继承人可以参加继承吗?

民法典规定,(二)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三)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请问:第一顺序中,配偶、父母均已亡故,只有子女,那第二顺序继承人可以参加继承吗?

1、继承方式:财产继承可分为遗嘱继承和法定继承。

所谓法定继承是指继承人不是依照被继承人的遗嘱而是依照法律的直接规定继承遗产的方式。

遗嘱继承是指继承人依照被继承人的遗嘱继承遗产的继承方式。

2、法定继承人的范围:

我国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3、法定继承人的继承顺序:法定继承人的继承顺序是指法律直接规定的法定继承人参加继承的先后次序。

第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为: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继承人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适用法定继承时,法定继承人并不是同时都参加继承,而是按照法律规定,先由第一顺序的继承人继承。只有在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或第一顺序继承人全部放弃或丧失继承权时,第二顺序继承人方能继承。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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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1-05-21
可以,叫代位继承。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
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
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第2个回答  2021-05-21
您好,第一顺序继承人只要还有人在世,第二顺序继承人就不能继承,遗产会在在世的第一继承人之间分配,除非有遗嘱,或者遗赠扶养协议之类的,第二顺序继承人或者其他接受遗赠的人才能继承遗产的。
第3个回答  2021-05-21

当然不可以了,第一顺位只要有一个人存在,就是不可以用第二顺位的来的。

第4个回答  2021-05-21
不可以,第一顺位继承人死绝之前,第二顺位继承人都没有权利参加继承。
只有一种情况,第一顺位继承人是被继承人子女的,先于被继承人死亡,则他的子女可以享受代位继承权。
至于其他兄弟姐妹,一毛钱都分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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