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2月4日,国家税务总局决定,自2021年1月1日起,上一个完全纳税年度内每月按同一单位代扣工资、工资收入个人所得税,对年工资、工资收入在6万元以下的居民个人,代扣代缴义务人代扣本年度工资、工资收入个人所得税时,累计扣除费用如果已代扣税款,则不需要提交资料,系统会自动处理。 现在,“个人所得税”APP端可以填写特别扣除的信息,与财务代扣税软件同步。 注册登记结束后,可以根据自己的情况填写特别扣除的内容,如果填写有错误的话,可以试着修改后重新提交。
除了可以自己提交特别扣除的内容外,还可以确认每月的工资状况、雇佣单位是否正常,以及是否滥用了你的信息。 现在税务局要求个人每年手动确认自己的特别扣除信息。 例如,以前要求个人在2020年12月31日查看2021年的特殊扣除信息,但如果不手动查看,系统将自动带入2020年的特殊扣除信息。 如果你原来的2020年特别扣除信息在2021年到期,你在2021年就不能特别扣除了,需要修改更新如下。
2021年可以从租赁改为住房贷款。 反之亦然(但是,似乎一年只能变更一次)。 2020年老人去世的,2021年需要修改信息,2021年不能申请老人赡养特别扣除。 孩子升学了,必须改变信息。 如果你的孩子正好2020年毕业升学,请注意。 需要在2021年改变儿童新学校的信息。 否则,你不能享受这个扣除。 请注意一下。 你是否工作的公司,不能有其他公司或以前工作过的公司。 因为你的个人信息有可能泄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