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制险和商业险可以一起理赔吗

如题所述

法律分析:交强险和商业车险是可以一起报的。如果购买的交强险和商业车险都是同一家保险公司的话,那当被保车辆在保险期间发生了事故之后,车主就可以直接报案,联系投保的那家保险公司申请理赔。而保险公司就会根据交强险和车主投保的商业车险的规定来进行赔偿。不过需要注意一点,虽然交强险和商业车险可以一起申请理赔,但商业车险的赔偿金额是要扣除交强险的赔偿金额的。也就是说,保险公司在赔偿的时候,是需要先在交强险的责任范围内进行赔偿,然后剩余的部分再由商业车险来进行赔偿的。若还有剩余的部分,就需要车主自费了。还有,若是交强险和商业险不是同一家保险公司的话,那虽然可以在事故发生后同时给两家保险公司报案,但一般也都是交强险承保公司理赔完了之后,商业车险的承保公司再进行赔偿的。

法律依据:《机动车车辆损失险保险条款》

第五条 在本合同的保险期间内,因发生意外事故造成的保险车辆损失(以下称:保险车辆损失),本公司按照本合同的规定负责赔偿。

第六条 发生保险事故时,被保险人对保险车辆采取施救、保护措施所支出的必要合理费用(以下称:施救费用),本公司按照本合同的规定负责赔偿。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三条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在全国范围内实行统一的责任限额。责任限额分为死亡伤残赔偿限额、医疗费用赔偿限额、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以及被保险人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无责任的赔偿限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由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会同国务院公安部门、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国务院农业主管部门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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