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科普关于重伤中的毁人容貌,是如何判定的?

如题所述

警方科普关于重伤中的毁人容貌是这样判定了。

一、重伤

根据我国的《刑法》相关规定,有下列情况的都是可以达到重伤的标准。

1、致残或毁容的,这里的毁容是毁损他人面容,致使容貌显著变形、丑陋或者功能障碍。

2、致听觉、视觉或其他器官功能丧失的。

同时,在《刑法》中也规定对受伤程度的评估,要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对伤情进行详细的分析。

二、毁容的具体判定标准

1、眼部损伤,例如:受伤者一侧眼球缺失或者萎缩,一侧眼部损伤致成鼻泪管全部断裂或者内眦韧带断裂影响面容等。

2、耳廓毁损,例如:受伤者的一侧耳廓缺损达百分之五十或者两侧耳廓缺损总面积超过一耳百分之六十或者耳廓受伤致使严重变形的。

3、鼻部损伤,例如:鼻缺损、塌陷或者歪曲致使显著变形的。

4、口部损伤,例如:口部的损失严重影响面容的,上、下颌骨骨折致使面容显著变形或者是受伤者的牙齿脱落或者折断共七个以上。

5、面部疤痕,例如:脸部受伤后留下的伤疤比较多,一块面积超过4平方厘米,两块面积超过7平方厘米,三个以上的面积超过9平方厘米。

或者有明显的条形疤痕,一条超过5公分,两条超过8公分,三条以上的合计超过10公分,造成眼睑、鼻、口唇、面颊等部分的外观毁损或功能障碍。

6、其他情况,例如:面神经损害导致一侧面部大部分肌肉麻痹,形成眼皮不完全、口角偏斜;脸部受伤时,脸上有细小的片状疤痕,色素沉着,色素明显减少,占脸部面积的30%;面部和颈部深二度以上烧、烫伤后,会出现瘢痕挛缩,对面部和颈部的活动造成严重的影响。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22-06-28
1、面部深二度以上烧、烫伤引起瘢痕挛缩,造成口、鼻、眼睑、耳廓等其中一部位畸形致使容貌毁损和功能障碍; 2、头皮损伤致使眼睑畸形,或耳廓缺损致使面容显著变形; 3、面部损伤后留有增生性瘢痕,面积大于4平方厘米、条索状瘢痕长于5厘米,致使眼睑、鼻、口唇、面颊等部位容貌毁损和功能障碍; 4、面神经损伤造成大部或者全部面肌瘫痪; 5、面部损伤后留有大面积细小瘢痕或者大面积色素沉着致使容貌丑陋; 6、颈部深二度以上烧、烫伤后致瘢痕挛缩,影响颈部活动和面容等。
第2个回答  2022-06-28
单块面积超过4平方厘米,长度大于5厘米,或者造成面肌瘫痪,色素沉积超过30%,都算
第3个回答  2022-06-28
一般判定如果这个容貌无法通过医学技术复原,而且已经和原来的样子大不一样的话,就是属于重伤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