漯河市小学中学入学区域怎么划分的

如题所述

漯河市小学中学入学区域划分方式是按片划分的,可以根据当地户口咨询所属派出所。

下面是其划分结果: 漯河市第二实验小学: 建设路以南,牛行街以东,太平胡同以西(不含太平胡同),湘江路以北, 建新路以北,文化路以西。

小学升初中,自《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小学升入初中免试就近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教基一[2014]1号)规定:“地方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公办、民办学校均不得采取考试方式选拔学生”,不再进行小升初考试。是按区域录取。

对于体育、艺术特长生,仍采取专业测试方式录取。民办学校和公办外国语学校,可采取面谈方式录取。

扩展资料

1、要具体问区教育局或学校。

2、搜索每个区的教育局基础教育科查。

3、查户口所在派出所管辖区内的小学和中学。

小学或中学入学仍实行免试、就近划片入学的原则, 市区常住户籍的小学生入学时,需要遵循实际居住地、房产证、户籍三者统一原则,孩子入学时才能顺利报上名。1、报名需要这些证件

有该区常住户口的家长,给孩子报名时需提供户口簿、房屋所有权证、父母身份证、《计划免疫保偿证》或《预防接种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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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6-03-04
  漯河市小学中学入学区域划分方式是按片划分的,可以根据当地户口咨询所属派出所。下面是其划分结果:

  漯河市第二实验小学:
建设路以南,牛行街以东,太平胡同以西(不含太平胡同),湘江路以北, 建新路以北,文化路以西。
毛寨小学:
泰山南路以西,湘江西路以南,107国道以东,南环路以北(含南环路以南该村住户)。
回族小学:
人民路以南,京广线以西,湘江路以北,交通路以东。
许慎小学:
人民路以南,交通路以西,建新路以北,文化路以东,建设路以北,五一路以东。
受降路小学分校:
沙河以南,交通路以东,滨河路以北;大新街以东(含大新街),受降路以北;公安街以东,人民路以北,京广线以西。
受降路小学:
1、沙河以南,五一路以东,滨河路以北,交通路以西。
2、滨河路以南,大新街以西(不含大新街),受降路以南;公安街以西,人民路以北,交通路以东。
五一路小学:
滨河路以南,交通路以西,人民路、民主路以北,戏楼后街、杏仁街以东。
泰山中路小学:
沙澧河以南、以东,杏仁街、戏楼后街以西,民主路以南,五一路以西,人民路以北。
柳江路小学:
澧河以南,湘江西路以西、以北,107国道以东。
双龙小学:
澧河以西、以北,(除区实验学区片),沙河以南区域(不含南关小学服务区)。
第2个回答  2010-04-01
初中入学、转学、升学政策规定介绍

【大 中 小】 来源:市政府办 时间:2007-10-25 12:5:27 浏览360人次

初中入学:根据义务教育法规定,初中招生实行相对就近、划片、免试入学,凡是完成小学六年义务教育的小学毕业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到相对就近的学校接受初中义务教育。
根据“以县为主,分级管理”的义务教育管理体制,各县区初中招生政策由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制订,并向社会进行宣传,各县区政府必须依法保障所辖区域内每一位小学毕业生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未经市教育局批准,任何初中一律不准跨县区招生,市直公办初中只准招收原市区内的小学毕业生,郾城区属初中只准招收嵩山路以西的小学毕业生。任何公办初中一律不准招收外地市小学毕业生。经省教育厅批准的“公办民助”学校和公办初中分校除招收学校服务区内的小学毕业生外,可面向本县区自主招生,但不得突破教育主管部门下达的招生计划。民办初中面向全市自主招生。
市直初中招生:市直初中招生在坚持免试、划片、相对就近入学原则的基础上,根据市区初中分布、规模和生源分布情况,由市教育局为各市直初中划定招生区域后招生。招生时需严格审查小学毕业生资格,资格审查内容包括学籍、户籍、住址。
学籍审查坚持以小学入学时建立的学籍档案记载(或文化户口本)为依据。
户籍审查坚持以户籍所在地以在初中招生区域内为准,且毕业生户口与第一法定监护人户口保持一致,在同一户口簿。
住址审查坚持以小学毕业生随第一法定监护人生活、且在初中招生区域内拥有合法固定住所为准。

漯河市教育局关于2007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意见

根据国家《义务教育法》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以及教育部、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今年我市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坚持分级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严格实行相对就近、免试入学的要求。现就2007年全市小学、初中招生工作提出如下意见,请认真遵照执行。
一、关于小学招生
小学招生坚持就近、免试入学制度。
(一)入学对象
年满六周岁(2001年9月1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条件不成熟的县区或学校可放宽至六岁半至七周岁)。
(二)招生办法及要求
1、小学招生办法由各县区教育主管部门负责制定。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切实保障每个适龄儿童义务教育入学的权利,努力为每个适龄儿童(包括符合条件的外来人口子女)提供就学机会。
2、各县区教育主管部门要为各小学划定服务区,学校服务区内的适龄儿童免试就近报名入学,任何小学不得进行任何形式的入学考试或编班考试,不得举办各种形式的“重点班”、“快慢班”和“实验班”。
3、公办小学组织报名入学前,必须对服务区内适龄儿童的住址和户口进行审验。经审验后,适龄儿童常住户口与第一法定监护人的常住户口及合法居住地保持一致的,学校方可接收其入学。
严禁任何公办小学跨县区和跨学校服务区招生,不得以任何名义招收择校生。确需跨县区和学校服务区借读的适龄儿童需经所属教育主管部门同意。
4、严禁任何公办小学与幼儿园实行对口入学。
5、经省教育厅批准的“公办民助”小学和公办小学分校除无条件招收学校服务区内的适龄儿童外,还可面向本县区自主招生,但不得突破教育主管部门下达的招生计划。
经省教育厅批准的公办小学分校必须在坚持“四独立”的基础上,单列计划、单独招生,不得将本校学生与分校学生混合编班。
民办小学面向全市自主招生。
6、各小学要严格控制班额,不得突破上级规定的班额控制线。各校收费必须严格执行省、市规定的收费标准。
7、市区小学招生统一于2007年7月1日?5日进行。
(三)积极采取措施,保证适龄儿童全部入学
各县区、各学校要在摸清底子的基础上,加大宣传《义务教育法》和适龄儿童入学政策,引导家长积极配合送其子女入学,保证适龄儿童入学率达到100%。
对有能力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残疾儿童,学校不得将其拒之校外,应使其随班就读或送特殊教育学校学习,并根据漯河市教育局、漯河市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免除义务教育阶段残疾学生杂费的通知》(漯教基〔2003〕90号)文件要求,免除其学杂费,保证我市残疾儿童入学率逐年提高。
(四)学籍管理
各级教育主管部门和各小学要严格按照《河南省义务教育阶段学籍管理办法》规范学籍管理,招生工作结束后,教育主管部门要及时为学生注册学籍。
二、关于初中招生
(一)招生对象
初中招生对象为完成小学六年义务教育的小学毕业生,严禁任何初中招收小学五年级学生入学。
(二)招生原则与有关要求
1、各县区政府和教育主管部门及市直各初中应严格执行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相对就近、免试入学的要求,依法保障所辖区域内每位小学毕业生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2、根据“以县为主、分级管理”的义务教育管理体制,各县区教育主管部门要提前做好初中招生的相关工作,加强对所辖区域内初中招生工作的管理和监督。
3、为稳定各初中的生源,各县区所属初中一律不准跨县区招生,市直公办初中只准招收原市区内的小学毕业生,郾城区属初中只准招收嵩山路以西的小学毕业生。
任何公办初中一律不准招收外地市小学毕业生。
4、经省教育厅批准的“公办民助”学校和公办初中分校除招收学校服务区内的小学毕业生外,可面向本县区自主招生,但不得突破教育主管部门下达的招生计划。民办初中面向全市自主招生。
公办初中分校在坚持“四独立”的基础上,单列计划、单独招生,不得将本校学生与分校学生混合编班。
5、初中学校招生一律不得举行任何形式的考试或变相的选拔性测试,不得以学科类实验班或特色班的名义进行择优招生,也不得以社会办学机构或团体组织的竞赛成绩作为录取依据,更不得提前招生。
6、各初中要严格控制班额,不得突破上级规定的班额控制线。任何初中一律不得招收复读生,举办复读班。
各县区教育主管部门一律不准为初中无计划、无正常录取手续招收的学生办理初中学籍。从今年起,复读生和没有初中学籍的学生一律不准报考省、市级示范性普通高中,任何学校不得为其提供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定结果。
7、各县(区)要加强对辖区内初中的管理,严格要求,严密组织,严明责任,严肃纪律;对违规招生的学校,一经查实严肃处理。要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促进初中教育健康、和谐、均衡发展。
8、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负责对各县(区)初中招生工作的监督管理,并负责全市初中招生信息汇总。
三、关于市直初中招生
(一)市直初中招生计划
2007年市直初中计划招生4000人,各学校招生名额分配如下:
市实验中学:500人 市 二 中:400人
市 三 中:300人 市三中分校:500人
市 五 中:600人 市外语中学:400人
市 八 中:300人 市 十 一 中:150人
市 十 中:150人 市 十 五 中:300人
市体育中学:100人 育 才 中 学:300人
(二)招生办法
在继续坚持免试、划片、相对就近入学原则的基础上,根据市区初中分布、规模和生源分布情况,为市直初中学校相对就近划定招生区域。
市外语中学、十中、十一中:沙河以南??铁路以东。
市二中:澧河以东??沙河以南??五一路以西??湘江路以北。
市八中:沙河以北。
市十五中:嵩山南路、澧河、嵩山北路以西。
市五中:人民路以南??铁路以西??五一路以东;湘江路以南??铁路以西??嵩山南路、漯舞路以东。
市三中:沙河以南??铁路以西??人民路以北??五一路以东。
市实验中学:除无条件招收沙河以北??舟山路以西??嵩山路以东??淞江路以南服务区内的小学毕业生外,在不突破招生计划的情况下,可面向原市区招生。
三中分校:除无条件招收澧河以南??嵩山南路、漯舞路以西服务区内的小学毕业生外,在不突破招生计划的情况下,可面向原市区招生。
漯河育才中学、体育中学自主招生,但不得组织任何形式的考试。
任何市直公办初中一律不得招收本招生区域外的小学毕业生,一律不准招收外地市小学毕业生。市直各初中要按下达的计划和规定班额招生,不得突破招生计划,不得举办各种形式的“重点班”、“快慢班”和“实验班”。
2007年,根据省教育厅要求,我市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统招生中的分配生比例将提高到30%,以后仍将逐年增加。今后,凡在市直薄弱初中连续就读三年的本地小学毕业生,初中毕业时可享受分配生资格。
(三)小学毕业生资格审查、报名、录取与初中新生学籍审批
1、资格审查、报名
各区教体(科)局和各区小学要认真审查所属小学毕业生资格,资格审查内容包括学籍、户籍、住址。
学籍审查坚持以小学入学时建立的学籍档案记载(或文化户口本)为依据。
户籍审查坚持以户籍所在地以在初中招生区域内为准,且毕业生户口与第一法定监护人户口保持一致,在同一户口簿。
住址审查坚持以小学毕业生随第一法定监护人生活、且在初中招生区域内拥有合法固定住所为准。
程序:毕业生本人如实在《市区小学毕业生审查与报名登记表》中填报家庭基本情况和拟报市直初中??毕业生所在班班主任审查有关证件、并张榜公布,接受监督??毕业学校校长复查后签名,加盖学校公章??各小学汇总毕业生审查与报名情况,填写《市区小学毕业生审查与报名汇总表》,加盖学校公章后,连同“登记表”一并报各区教育主管部门??各区教育主管部门进一步审核确认加盖公章后,于6月31日前将所属各小学的“汇总表”一式二份报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
2、录取
市直学校录取分两批进行。
第一批:招生区域内的小学毕业生录取
市直初中招生区域内的小学毕业生携带学籍证明(文化户口本)、户口簿及房产证明,到相对就近的市直初中报名,市直各初中要认真对报名资格进行严格审查,报名资格审查依照上述小学毕业生资格审查办法进行。报名工作结束后,市直各初中为经学校审查合格的学生填写《招生录取花名册》,报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审批后录取。第一批录取工作于7月10日前完成。
第二批:实验中学、三中分校两所改制学校招生区域外的小学毕业生录取
改制学校必须先录取招生区域内的学生,再录取招生区域外的学生。改制学校招生区域外的小学毕业生到改制学校就学的,由改制学校组织报名,并严格审查报名学生学籍,当报名人数未超过计划数时,全额录取;当报名人数超过计划数时,由学校制定录取方案,按有关规定组织招生,在计划内录取。未被改制学校录取的小学毕业生到相对就近、计划不满的初中就读。录取工作结束后,各改制学校应及时填报第二批《招生录取花名册》,报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审批。第二批录取工作于7月20日前完成。
育才中学、体育中学在严格审查小学毕业生报名资格的情况下,自主招生录取。录取工作结束后,应及时填报《招生录取花名册》,报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审批。
3、学籍审批
各初中办理学生学籍时应出具加盖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印章的《招生录取花名册》。
根据学籍管理的有关规定,市区内各初中之间一律不得办理转学。特殊情况下(指监护人变更且居所变动)允许学生流动,但学籍不动。凡到外校借读者,不转学籍,丧失在原学校的普通高中“分配生”资格。
四、关于招生纪律
为保证我市小学招生、初中招生政策的连贯性,保障各项招生改革制度顺利实施,维护教育公平,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各县区教体(科)局要严格贯彻执行有关规定,严肃招生纪律,强化招生督导,各中小学校要增强大局意识,相互支持,主动配合,确保全市初中招生工作顺利完成。要加大宣传工作力度,使招生政策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争取家长、社会的理解和支持。
对因思想重视不够、大局意识不强、宣传工作不力、审核把关不严、违反政策乱招生而造成招生秩序混乱的,依规依纪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初中转学:根据漯河市初级中学学籍管理暂行规定,为稳定各初中生源,学生不得随意转学。毕业班学生不得转学。确因家长工作调动,家庭户口跨乡以上行政区域迁移者,准予转学。市区内原则上不准转学,因家庭住所和户籍迁移或监护人变更等原因确需转学的,提供有关证明按规定程序办理转学。
学生转出由学生本人或学生家长向转出学校写出书面申请,经班主任及教导处主任同意,报校长批准后,开出转学证并加盖公章。跨县区转学时,需经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学籍管理机构同意并加盖公章。
学生持户口本、学籍表、转学证、拟转入学校意见到教育部门审批加盖公章后,才能进入转入学校就读。
程序:转出学校开具转学证?转出学校所属教育主管部门学籍管理机构意见?拟转入学校意见?转入学校所属教育主管部门学籍管理机构审批?入校。
初中升学:初中学生中途一律不得退学,各级各类初中必须保证学生完成国家规定的“九年义务教育”课程。学生在校学习期满,成绩合格,发给初级中等义务教育毕业证书,并可通过中招考试,升入高中阶段学校就读。
第3个回答  2010-0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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