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确定工程资料验收和移交的责任主体?,

甲乙双方签订的合同规定由乙方向城市档案馆办理工程资料验收和移交,属于甲方应提供的资料由甲方负责及时提供给乙方,由乙方汇总整理后移交档案馆。

现乙方主张按建设部《城市建设档案管理规定》第六条“建设单位应当在工程竣工验收后三个月内,向城建档案馆报送一套符合规定的建设工程档案”,双方签订的合同关于竣工资料的规定属于无效条款,双方应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具体规定确认责任主体,按要求办理工程资料的报送移交工作,乙方作为施工单位,愿意按照相关规定对甲方的工作予以配合与协助。

该问题的关键是现在档案馆规定移交竣工资料需要专业的档案整理公司提供,费用大约要3万元多,施工单位不想出这笔钱。

请问该问题如何处理?该合同条规是无效条款吗?如果施工单位不承担资料移交,甲方可否要求施工单位承担资料移交的相关费用?

工程竣工后,竣工资料包含哪些? 移交时都需要什么内容? 竣工图章样式是? ...请参照当地档案馆提供的资料原件的目录。 移交时需要的东西也是当地档案馆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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