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员工几乎每天都迟到,公司明文规定一个月最多3次。发工资时扣了300作为迟到罚款,这合法吗?

公司明文规定是一月最多迟到3次,一次按5元计算。超出,公司可以辞退员工。 公司潜规定:4次一下5元一次,以后每次50。

首先看一下你的劳动合同是怎样约定的,如果没有看集体合同是怎样约定的,如果还没有你可以看看你说的这个公司明文规定你是否知晓,如果知晓那么按照扣款你应当遵守。鉴于你说的情况,每天都迟到,而公司规定1个月最多3次,每次扣款5元,那么首先确定的是你属于严重违反公司劳动纪律,公司可以依据法律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现在处罚你300元,你可以提出异议,与公司协商具体的扣款金额。建议你看看有没有迟到多少按事假一天或旷工一天处理,也许你没有看到。另提醒你!!!根据你说的情况怎么计算也不可能是扣3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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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5-09-02
1、员工几乎每天都迟到,公司明文规定一个月最多3次。发工资时扣了300作为迟到罚款,这个不合法的。
2、《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六条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