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单位工作了十多年,因单位不景气要裁人,找个种理由,因我在单位08年到2011年合同没到期的情况下,让工司所有人该签了劳务派遣合同,所有人都是从11年到13年,以后的七八年劳务派遣也没有我们合同,现在要给合同,但我们不签字不给,我们应该签这份合同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