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加拿大十年往返签证,

上次入境给了6个月,因为孩子换新签证5个半月时才下来,所以距离境日期前十天递交延期申请的,在过期40天收到拒签信息,8天自动离境。请问再回加拿大会有麻烦吗?

通常情况下,如果持多次往返旅游探亲签出境短途旅游,回到加拿大边境的时候,会遇到以下几种情况:边境官在你入境时给你一个入境章,标注离境的日期; 边境官在你入境时给你一个入境章,但是没有标注离境日期,空白;边境官不给你任何签章; 如果护照上有章,有明确的离境日期,不管给了多长时间,遵守就好。如果有章没有标注明确的离境日期,那么默认为你在入境后可以在加拿大逗留6个月。如果没有盖章呢?也没有关系,但需要注意,这里会有两种情况:第一种情况,如果你是在逗留日期即将到达六个月,短期出境后回来,不被盖章的情况比较常见。你可以继续在加拿大能逗留,但是过期日期仍然是到你上次入境后原本该过期的日期,也就是英文所说的initial expiry date。举例:2017年5月1日入境加拿大,通常允许逗留6个月,initial expiry date也就是2017年10月31日。如果10月1日出境旅游,10月7日入境时边境官没有盖章,那么你仍然需要在2017年10月31日前离境,或者尽快办理延期。不鼓励持加拿大多次往返签证短期内过于频繁地出入加拿大,否则入境时容易遭边境官质疑访问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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