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办学许可证办理的条件有哪些

如题所述

  名称须经l区民政局预先核准通过(名称格式:深圳区+字号+培训中心或培训学校)。
(二)场地:
  1.培训中心教学场地面积不少于300平方米,开展青少年课外辅导的不少于400平方米;培训学校校舍建筑面积不少于2000平方米。
  2.租赁合同须经房屋租赁管理办公室备案;租赁期不少于3年;场地用途不能为厂房或住宅;开展青少年课外辅导的,楼层不高于5层,培训对象全为小学生的不高于4层。
  3.租赁合同须附产权证明或房屋竣工验收合格证明材料。
  4.须取得用于成人(青少年)培训用途的消防合格证明材料。
  (三)人员:
  1.应当设立理事会或董事会形式的决策机构;理事会或董事会由举办者或其代表、校长、教职工代表等人员组成,不少于5人,其中三分之一以上的理事或董事应当具有五年以上教育教学经验;设理事长或董事长一人,应当品行良好,具有政治权利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不得担任理事会、董事会成员。
  2.法定代表人:由理事长(董事长)或校长担任;须具有政治权利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无犯罪记录。
  3.校长:校长只能在一所民办学校任职;要求具有教师资格并从事教育工作5年以上、或从事专业技术工作2年以上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和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4.专任教师:培训中心专任教师不少于5人、培训学校专任教师不少于10人;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称教师占专任教师总数的20%以上;开展青少年课外辅导的培训机构具备中、小学教师资格证的教师不低于50%。
  5.财会人员:要求具有会计人员从业资格证书。
  (四)资金:
  培训中心流动资金不低于5万元、培训学校流动资金不低于20万元;培训中心教学设备总值不少于10万元、培训学校教学设备总值不少于30万元;培训学校有满足体育活动需要的运动场地和体育器材。
  (五)其他:
  1.有教育培训机构章程和管理制度。开展青少年课外辅导的,要有教育教学以及安全管理专项管理制度,配备专职安全主任。
  2.教育培训机构的分教点,按不低于培训中心设置标准设置。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8-01-16

在深圳办理民办培训机构办学许可证的条件:
1、开办资金20万(需会计事务所验资);

2、校园占地面积5000平方米(消防部门出具消防意见书)、

3、校舍建筑面积2000平方米(房屋检测部门出具校舍建筑质量安全鉴定书);

4、体育设施:两个篮球场;(租赁的房屋租期要三年以上);

5教学设备总值30万元(购置手续发票);

6、开办后三个月的流动资金(提交银行存款复印件);7、培训学校专任教师不少于10人,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称的教师占20%以上,且还有具有教师资格并从事教育工作5年以上或从事专业技术2年以上,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和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教育机构负责人和管理人员。

申办流程
1、向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请筹办的报告;
2、审批机关验证;
3、申请正式设立的报告;
4、工作人员进行核查;
5、审批完毕,书面形式做出批准或不批准的批复,批准设立的,颁发办学许可证。

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9-08-02

深圳办学许可证办理的手续

到办学所在地的教育局去索取并填写申请表,(要提供开办者的相关资质,学历学位证明等)经过审核批准,颁发许可证才能开办。

向工商行政部门申请营业执照进行法人登记(要提供验资证明、经营场所状况等等)

办理税务登记。

最重要的手续就是教育局或者劳动局审批的资质手续,这个也是最难办的,要求你的场地、设备、人员都要达标,但是这个应该是可以通过其他渠道操作的。

在工商局注册,这个很简单和一般公司注册没有太大区别,只要你拿到了教育局或者劳动局的批文。

需提交下列材料:

(1)申办报告。内容主要包括:举办者、培养目标、办学规模、办学层次、办学形式、办学条件、内部管理体制,经费筹措与管理使用等;

(2)举办者的姓名、住址或者名称、地址。

(3)资产来源、资金数额及其有效证明文件,并载明产权;

(4)属捐赠性质的校产须提交捐赠协议,载明捐赠人的姓名、所捐资产的数额、用途和管理方法及相关有效证明文件。

申请正式设立民办学校的,举办者还应当向审批机关提交下列资料:

(5)学校章程、首届学校理事会董事会或者其他决策机构组成人员名单。

(6)学校资产的有效证明文件;

(7)校长、教师、财会人员的资格证明文件。

第3个回答  2019-09-24
办学条件:
举办者
当举办者是单位时,举办者应当具有法人资格;举办者是自然人时,举办者应当具有政治权利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名称
名称须经区工商局或民政局预先核准通过。
场地
(1)校外培训中心场地的建筑面积应不少于400平方米(有小部分地区现开放200平方米),其中培训用房建筑面积不少于三分之二;培训学校校舍建筑面积不少于2000平方米。
(2)租赁合同须经房屋租赁管理办公室备案;租赁期不少于3年;场地用途不能为厂房或住宅;开展青少年课外辅导的,楼层不高于5层,小学生课外辅导的不高于4层。
(3)租赁合同须附上产权证明或房屋竣工验收合格证明材料。
(4)须取得用于“成人(青少年)教育培训”用途的消防合格证明材料。
人员
(1)应当设立理事会或董事会形式的决策机构;理事会或董事会由举办者或其代表、校长、教职工代表等人员组成,不少于5人,其中三分之一以上的理事或董事应当具有五年以上教育教学经验;设理事长或董事长一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不得担任理事会、董事会成员。
(2)法定代表人:由理事长(董事长)或校长担任;须具有政治权利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无犯罪记录。
(3)校长:校长只能在一所民办学校任职;要求具有教师资格并从事教育工作5年以上、或从事专业技术工作2年以上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和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4)专任教师:培训中心专任教师不少于5人、培训学校专任教师不少于10人;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称教师占专任教师总数的20%以上;开展青少年课外辅导的培训机构具备中、小学教师资格证的教师不低于50%。
(5)财会人员:要求具有会计人员从业资格证书。
资金
培训中心流动资金不低于5万元、培训学校流动资金不低于20万元;培训中心教学设备总值不少于10万元、培训学校教学设备总值不少于30万元;培训学校有满足体育活动需要的运动场地和体育器材。
具体省市的申办必要条件不同,可以去当地政府网站查询相关文件或去当地教育局进行咨询。
申请材料:
申请筹设或正式设立民办教育机构,申请办学许可证,需提交下列材料:
1. 申办报告。内容主要包括:举办者、培养目标、办学规模、办学层次、办学形式、办学条件、内部管理机制,经费筹措与管理使用等;
2. 举办者的姓名、住址或者名称、地址。
3. 资产来源、资金数额及其有效证明文件,并载明产权;
4. 属捐赠性质的校产,须提交捐赠协议,载明捐赠人的姓名、所捐资产的数额、用途和管理方法及相关有效证明文件。申请正式设立民办学校的,举办者还应当向审批机关提交下列资料:
(1)学校章程、首届学校理事会董事会或者其他决策机构组成人员名单。
(2)学校资产的有效证明文件;
(3)校长、教师、财会人员的资格证明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