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判离婚,但当时没对财产进行判决,女方赖着不走怎么办?

如题所述

你好,如果法院的离婚判决书已生效,此时你们便解除了婚姻关系。对于房子问题,若你们按照判决结果对房产进行了变更登记手续,那么你就是房屋所有权人了。此时若女方赖着不搬离出去,她便属于侵害了你的财产权,你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请求恢复你对该房屋的使用和支配。如果双方在离婚时,已经确定了房产的居住或者使用权。那么另一方不离家的行为,明显是不履行离婚协议或者法院判决。当事人可以采取诉讼的方式来解决。
另外,建议先向对方发一份限期搬离,腾退房屋的告知函,并将送达过程取证。更激烈的方式也有,可以拿着房屋权属的相应证据,去派出所申请开锁,更换门锁后,强制将房屋的占有取回。但是建议你最好通过沟通和协商的方式,和平解决,您可以以她的名义找一间合适的房子,先帮她交一个月房租,拿出诚意再跟她谈,希望能打破僵局,促成和解。
【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236条: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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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0-04-10
北京专业婚姻律师温馨提示:请问您一审时是否提出过财产划分问题,是否过了上诉期,如果提了财产划分问题且没有超过上诉期可以上诉,二审法院就一审没有审理或判决的案件会进行调解,调解不成功将撤回原判,发回重审。一审法院会结合当事人的协商状况处理夫妻共同财产。如果超过了上诉期,已经判离了,双方就财产分割问题可以继续协商。如果一审离婚判决生效,女方未搬离可以申请强制执行;如果未生效,婚还没有离成,还是夫妻关系,妻子有权利不搬离,且此时二人若再婚会构成重婚罪。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第一千零九十条离婚时,如果一方生活困难,有负担能力的另一方应当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本回答被提问者和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20-10-05
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离婚协议,恢复对该房屋的使用和支配。
如果双方在离婚时,已经确定了房产的居住或者使用权。那么另一方不离家的行为,明显是不履行离婚协议或者法院判决。当事人可以采取诉讼的方式来解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四十八条对拒不执行有关扶养费、抚养费、赡养费、财产分割、遗产继承、探望子女等判决或裁定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有关个人和单位应负协助执行的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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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个回答  2020-04-10
按照法律条文,你可以一招判决向法庭申请强制令,申请让其搬离。但女方如果无可去之处或无可住之房,也确实执行不下去。那就只能析产。一旦走到析产,你之前离婚没判决的财产就要全部判决,对你不一定有利。具体情况要具体分析。
除此以外,比较建议你更换锁芯或卖房走人。但这个方案确实对女方可能不公平了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4个回答  2020-04-10
法院虽然有了判决,但财产没有分割,也就是说离婚程序并没有走完。房产等生活资料的所有权为就依然为双方所有,因此她可以选择居住在此,也可以选择他处,一切凭女方的实际情况和自主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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