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残疾人创业优惠政策

我是一个是视力二级残疾的市民想自己开个店有什莫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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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目前,我国针对残疾人创业,国家颁布了一系列的税收优惠政策,帮助他们完成自己的成功梦。残疾人创业优惠政策主要有以下内容:
  下列事项免征增值税或给予优惠:由残疾人组织直接进口供残疾人专用的物品;供残疾人专用的假肢、轮椅、矫型器;残疾人员个人提供的加工、修理、修配劳务。
  由民政部门、街道、乡镇举办的福利企业,安置“四残”(指盲、聋、哑和肢体残疾)人员比例占企业生产人员35%以上,有健全的管理制度,建立了“四表一册”,持有合法有效的社会福利企业证书,可享受增值税优惠政策。但从事商品批发、零售的民政福利企业不能享受。
  安置“四残”人员比例不同,享受的优惠程度不同:“四残”人员占企业生产人员总数50%以上的,其生产增值税应税货物,采取先征后返的办法,即企业先缴纳,经税务机关审核后再全部返还。“四残”人员占企业生产人员比例为35%~50%的,若企业发生亏损,可给予部分或全部返还已征增值税,具体比例的掌握以不亏损为限。
  营业税。残疾人员利用自己的技能为社会提供的劳务免征营业税。
  城市维护建设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是随同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附征的。所以,如果免征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也就免征了城市维护建设税。
  企业所得税。对民政部门办的社会福利工厂和街道办的非中途转办的社会福利生产单位,凡安置“四残”人员占生产人员总数35%以上的,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凡安置“四残”人员占生产人员总数的比例超过10%未达到35%的,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残疾人员所得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减征个人所得税。
  城镇土地使用税。民政部门举办的安置残疾人员占一定比例的福利工厂用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车船使用税。残疾人专用的特制车辆免征车船使用税。

参考资料:http://wd.qudao.com/question/20661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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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0-03-09
  天津市正式出台《关于对残疾人自主创业给予补贴的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自今年起,对符合条件的自主创业残疾人给予最高5000元补贴。

  根据该《办法》,所有符合《天津市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的若干政策规定》第二条,即享受失业人员创业补贴,并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残疾人,可申请自主创业补贴。

  其中,享受“低保”和“特困救助”待遇的残疾人,新创办企业可享受5000元创业补贴;新创办个体工商户及其他经济组织,可享受2500元创业补贴。不享受“低保”和“特困救助”待遇的残疾人,新创办企业可享受4000元创业补贴;新创办个体工商户及其他经济组织的,可享受1500元创业补贴。

  符合条件者可携带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复印件)、新创办企业的提供财务报表,新创办个体工商户及其他经济组织的提供完税凭证或纳税证明、《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原件、复印件)等材料到户籍所在地的街(镇)残联填写《残疾人自主创业补贴审批表》。审核审批通过后,市残疾人劳动服务中心将在30日内发放50%创业补助金。6个月后,残疾人持劳动部门出具的正常经营状况证明审核通过后,可领取剩余的50%补助金。天津市残疾人劳动服务中心咨询电话:83811129。

  另外,有关残疾人创业方面的信息敬请留意残疾人就业促进网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21-03-11

残疾人创业的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