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民事诉讼的法律问题

我这个案子是2019年7月19号预立案的,到今天还是没有正式立案,都已经快两个月了,估计还没有给被告发传票,这是怎么回事?预立案是不是不发传票?
然后我9月11号申请了诉讼财产保全,法院几天后可以冻结被告人?冻结财产是冻结多久,冻结到期后可以续期吗?财产保全保险有效期是两年,如果法院只冻结1年,那么我的财产保全保险还可以再用吗?还是得重新购买?财产保全法院冻结被告情况可以网上查询吗,怎么查?
我现在是预立案,这边法院给我的是诉前财产保全,为什么不是诉讼财产保全,这有什么区别?
民事借贷不是简易程序吗,应该是3个月内开庭吧,可是现在快两个月一点消息都没有,还是预立案,是案子太多还是怎么回事?

疑罪从无本身就只是一个刑法学上的概念,民法讲究的是因果责任,由于你的原因造成了实际的需要负法律上的责任的后果。这其中法律特殊规定的情形除外。所以疑罪从无不适用于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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