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次事故是主次责任,我主他次,他只有强制保险,维修费都不超过2000就各赔各的,他维修不到2000,他直接找他的保险公司赔了(他报险报的各修各,他明知道我的维修超过2000),他是想赖账不想赔,我的维修7000多,除了2000强保,剩余5000多他需要个人赔偿我们1600,现在打电话他不接,无法协调,好气人,怎么办?虽然钱不多,但是出不了这口气,诉讼有用吗?诉讼费会不会很多,由败方出吗?
未涉及人员伤亡:交通事故对方不配合处理,可以找负责这起交通事故的交警处理,先出具交通事故认定书,邮寄肇事方,然后到法院起诉,胜诉后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建议能协商的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在诉讼时效内及时提起民事诉讼。
发生人员伤亡的:肇事方不愿意赔偿的,作为受害方可以如下处理:对肇事车辆及财产进行财产保全;可以要求肇事车辆的保险公司支付医疗费,一般为1万元;治疗结束后把保险公司和肇事方作为被告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四条,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扩展资料
《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五条医疗机构对交通事故中的受伤人员应当及时抢救,不得因抢救费用未及时支付而拖延救治。肇事车辆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支付抢救费用;
抢救费用超过责任限额的,未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或者肇事后逃逸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先行垫付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
第七十六条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交警肯定不愿意管的,法律程序又耗时间,真纠结啊。
本回答被网友采纳这样也行吗,这样很麻烦,保险公司应该不愿意吧,具体方法是什么呢,谢谢告知!
追答这个是客户应有的权利,保险公司必须愿意
追问保险公司不行啊,钱也要不到了,买的华泰保险,已经换人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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