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基本形成了比较完善的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体系。主要包括四个方面:(1)关于环境保护的基本法。如《环境污染控制基本法》、《公害对策基本法》、《环境基本法》、《循环型社会基本法》等;(2)关于环境保护的专业法律。《烟尘排放规制法》、《大气污染防止法》、《噪音管制法》;(3)关于环境保护的综合法。如《工厂废物控制法》、《资源有效利用促进法》等;(4)虽然不直接属于环保,但和环保有密切关联的法律。如《公害健康损害赔偿法》、《能源使用合理化法》、2006年通过的《居住生活基本法》等。此外在体系建设中十分重视框架的完善。仅促进循环经济的法律法规就包含三个层次,即一部基本法,两部综合性法律,六部专门法,界定清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