钱还了,借条没收回,现在他诉讼我,我该怎么办。

如题所述

民间借贷法律关系中的还款行为和借款行为一样,也应重视证据材料的收集。针对还款人已还款但未收回欠条的情形,还款人可以从其他方面证明自己的还款行为。比如通过银行转账还款的,可以提供存款凭证或调取银行的流水明细予以证明;如果是现金还款的,有第三方在场的,可由第三方提供证人证言予以证明。还款证据,可以是银行转账凭证,也可以是出借人亲笔出具的收到还款的收条,还可以由出借人在借款合同、欠条等民间借贷凭证上写明已经收到还款等字样。下面是不同情形下收条的写法。1、如果是分期还款,则每次应要求出借人出具收条证明还款事实;2、如果是一次性归还借款,借款人应向出借人要回借条原件,或由出借人出具收条;3、如果部分还款,也应与出借人协商修改借条或者由出借人出具收条;4、借款如果约定有利息的,收条上应注明是支付利息还是归还借款本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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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6-01-26
找找其他证据,只要能证明你把钱还了。
那就可以申请欠条失效。
如果是银行打款的话,可以把打款凭证拿出来当证据。
如果是现场交钱的话,可以以录音、视频等方式证明。
如果实在什么证据都没有。那就不好办了。
可以去法院咨询一下。你这种情况不是首例。之前也有很多这种情况发生的。
找找看有没有其他什么好办法。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6-01-27
  举证,拿出已经还了钱的证据。
  拿出、出示证据,或者说拿出证据来证明某种事情、情况,是诉讼过程中的重要环节。在行政诉讼中,被告对所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负有举证的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五章规定:
  第三十二条 被告对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负有举证责任,应当提供作出该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第三十三条 在诉讼过程中,被告不得自行向原告和证人收集证据。
  第三十四条 人民法院有权要求当事人提供或者补充证据。
  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行政机关以及其他组织、公民调取证据。
  第三十五条 在诉讼过程中,人民法院认为对专门性问题需要鉴定的,应当交由法定鉴定部门鉴定;没有法定鉴定部门的,由人民法院指定的鉴定部门鉴定。
  第三十六条 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诉讼参加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保全证据,人民法院也可以主动采取保全措施。
第3个回答  2016-01-26
  如果已经还钱,但没有收回借条,现债权人以诉讼方式要求再还款的,作为债务人,可以出庭应诉答辩,并出具已经还款的证据,证明自己已经还款。
第4个回答  2016-01-26
还款的流水,人证,银行流水,具体可以请律师处理,积极应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