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热线我在承租山林人手中租了两亩荒地盖了鸡舍养肉鸡,鸡舍盖在原有上山的毛路上,合同规定在我范围失火造成损失由我承担,影响我养鸡由对方负责。我为了方便他们上山查看,从鸡舍门口修了一条路上山,已有四年了,今年他又把山上500亩租给別人栽茶叶,上下人车多对我影响大,鸡容易生病。为了自己找他们达成口头意,我出钱租了别人地让他们走,一个月后他们反悔偏要从我院内走。钱我给了还和別人订了合月。我该怎么办?怎么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