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内阁和司礼监都有何作用

如题所述

明朝内阁是明朝建文四年(1402年)至崇祯十七年(1644年)的皇帝咨政机构,此后权力逐渐增大,后形成为明朝行政中枢。起初,内阁大学士只具有顾问身份,皇帝为最终决定的权力,而大学士很少有参决的机会。到明仁宗、明宣宗时期,地位日益受尊崇。自此,内阁的权力日益增大,到明世宗中叶,夏言、严嵩等人执掌内阁,地位赫然为真正的宰相,亦可压制六部。然而,虽然首席内阁大学士(或称内阁首辅)有票拟的权力,但却不得不依赖于内部太监送达批红 。首辅大学士的职权如同以往的丞相,但必须与宦官合作,才能执掌大政。
司礼监,官署名。明置,明朝内廷管理宦官与宫内事务的“十二监”之一,始置于明太祖洪武十七年(1384年)。有提督、掌印、秉笔、随堂等太监。提督太监掌督理皇城内一切礼仪、刑名及管理当差、听事各役。司礼监素有“第一署”之称。司礼监在明初并没有太大的权力,而且受到限制。到了中后期,由于皇帝怠政厌政以及幼冲等原因,皇帝经常让司礼监代帝批红。这样司礼监利用这一机会,不断扩大自己的权力,干预明朝的中央决策,给明朝政治、经济、军事、司法造成了恶劣的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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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7-04-27
内阁负责提意见,包括政事的解决方案和修改皇帝不合理的命令,核心是票拟权
司礼监是秘书,负责审核,包括替皇帝批准奏折和盖章,核心是批红权
双方职权互补,但是都互相看不起对方,拒绝合作,这样就避免任何一方独断专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