坐火车带7公斤的中药粉能过安检,7公斤的中药粉没有超过铁路局规定的重量,也不是禁止携带物品,因此可以带上火车。
根据《铁路旅客运输规程》:
第五十一条 旅客携带品由自己负责看管。每人免费携带品的重量和体积是:
儿童(含免费儿童)10千克,外交人员35千克,其他旅客20千克。每件物品外部尺寸长、宽、高之和不超过160厘米,杆状物品不超过200厘米,但乘坐动车组列车不超过130厘米;重量不超过20千克。
残疾人旅行时代步的折叠式轮椅可免费携带并不计入上述范围。
第五十二条 下列物品不得带入车内:
1、国家禁止或限制运输的物品;
2、法律、法规、规章中规定的危险品、弹药和承运人不能判明性质的化工产品;
3、动物及妨碍公共卫生(包括有恶臭等异味)的物品;
4、能够损坏或污染车辆的物品;
5、规格或重量超过本规程第五十一条规定的物品。
为方便旅客的旅行生活,限量携带下列物品:
1、气体打火机5个,安全火柴20小盒。
2、不超过20毫升的指甲油、去光剂、染发剂。不超过100毫升的酒精、冷烫精。不超过600毫升的摩丝、发胶、卫生杀虫剂、空气清新剂。
3、军人、武警、公安人员、民兵、猎人凭法规规定的持枪证明佩带的枪支子弹。
4、初生雏20只。
扩展资料
《铁路旅客运输办理细则》中规定:
第六十五条 办理承运行李、包裹时,应确认品名、件数、包装并进行检查核对,正确检斤。承运加水、加冰的物品或途中喂养动物的饲料应单独检斤,作为到站因此产生减量或重量消失的依据。
第六十七条 对按保价运输办理的行李、包裹,除应检查其声明价格与实际价格是否相符外,必要时应施封。施封所需物品的费用列保价费支出。
第六十八条 按保价办理的行李、包裹其声明价格和重量分别填写,并对每件进行编号,在行李、包裹票和每件货签、包装上写明“总件数之几”字样。
《广深港高速铁路跨境旅客运输组织规则》中规定:
第二十三条 携带品超过规定范围的处理。
(一)车上发现旅客携带的物品超重、超大时,须指定位置摆放,由列车长编制客运记录交旅客到站处理,对超过免费重量的物品,其超重部分按每千克20元核收运费, 不足1千克按1千克计算。对不可分拆的整件超重、超大物品,按该件全部重量核收运费。
(二)列车发现旅客已将前述第二十二条第(四)项规定的禁止、限制携带的物品带入车内时,均交由前方停车站处理。如前方停车站为香港西九龙站,按港铁公司适用的规定处理;如前方停车站为内地车站,按铁路总公司适用的规定处理。
参考资料来源:铁路客户服务中心-铁路旅客运输规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