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初签合同时说是保底4000的,但是实际公司不景气,于是老板变着法子扣员工工资,实际领到手2000左右的工资。
迟到了,每分钟扣200元;每天固定的美容项目没顾客来消费,负责人扣15元;户外促销活动没拉到客人,负责人扣25元;……。这些是直接扣工资的。
每天工作时间是9:00-19:00,但是每个星期搞活动3天,搞活动期间要8:30上到22:00,非正常上班时间为义务上班;合同上定每个月休4天,但是老板变着办法不让你休,说要培训,要搞活动,要开会……不休的话每天的工资为正常日工资的一半,甚至是6元/小时!
每个月这扣那扣,还疯狂的义务上班,而且动不动就说要把部分工资压着,过几个月才能发。
已经忍无可忍了,想要去劳动局举报,请问需要准备些什么证据呢???求大家帮帮忙,打工不容易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