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教一下律师,我父亲已经去世将近20年了,我妈带着我改嫁了,我也改姓了,户口也是现在重组家庭的户口,可父亲留下一处院子被叔叔占去了,房本是我死去的父亲的名字,我想问一下,我有权利要回这院子吗?如果走法律途径,我有多大的胜算?谢谢了,帮帮忙!
您好,在父亲没有遗嘱、遗赠、遗赠抚养协议的情况下,父亲的留下的遗产应该按照法定顺序继承,法定继承顺序第一顺位继承人为其配偶、父母、子女;第二顺位继承人为其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在没有第一顺位继承人的情况下,叔叔可以继承父亲的房产等遗产。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房本是父亲的名字,这应该能证明房子属于父亲吧!也没有遗嘱说房子要留给叔叔,父亲很不幸的意外死亡,不存在遗嘱问题,这样的话,我能有十成的胜算吗?
追答我觉得基本是可以胜诉的。如果自己找证据困难的,找个律师帮助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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