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房合同到期后我仍在租用这份合同还有效吗

租期于2008.9.1.起合同期为一年。到期后我有交了一年的房租。但合同没续签。合同中写着因双方个人原因在租用期间终止合同方要赔偿对方三个月的租金,甲方现在要卖房。让我腾房。我租他的房是做生意。甲方是否应该赔偿我三个月的租金?

他收了你一年的租金现在不租他是要赔偿给你的。不过你的合同不续签,你和业主之间只是口头协议,所以赔偿的问题只能你们双方协商,不一定是三个月的。如果不行的话你就上法院拉,业主是要赔偿你的,到时就麻烦点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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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09-11-17
这个过期合同的作用是在同等条件你可以优先继续租用这个房子.就没有其它法律效应了,你交一年房租的话既然没有书面合同,那就只有口头协议,就不知道你们的口头协议里边有没有赔偿这一约定.或者交钱的时候有说过按之前合同.若有这样的口头协议,那也是可以有约束力的.否则房东要你腾房就可以不赔偿你.
第2个回答  2013-11-27
不用 因为你和他签的只是08年的一年而已,他没做错 现在你交了钱但没有签合同,他要卖了,他也没错 所以他想反悔你也没办法
第3个回答  2009-11-17
他不应该赔你了!因为你没和他签续租合同!不过他也收了你第二年的房租,如果有收条这些的话,可以去找公证处问问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