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是什么条件能申请廉租房

如题所述

条件为城镇住房保障的对象,为住房困难和收入、财产等符合保障条件的城镇家庭、个人和在城镇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具体标准及条件,由市、县(市)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实际确定,并向社会公布。

申请材料包括:当地保障性住房资格申请表原件2份;(以下材料都是原件1份,复印件1份)残疾证原件;申请人家庭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申请人及共有人身份证;申请人和共有人户口本;申请人及共有人收入证明;婚姻状况证明。

扩展资料:

《安徽省保障性住房建设和管理办法》第二十条,申请保障性住房或者住房租赁补贴,按照下列程序审核:

(一)初审。街道办事处(社区)或者镇人民政府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对申请人住房、人口、收入和财产状况提出初审意见。符合条件的,街道办事处(社区)或者镇人民政府自提出初审意见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申请人所在社区、家庭成员所在单位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2个工作日内,对公示无异议或者经查证异议不成立的,将初审意见和申请材料分别报县(市、区)人民政府住房保障行政主管部门和民政部门。

(二)审核。县(市、区)人民政府住房保障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初审意见和申请材料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对申请人住房状况进行调查核实并提出审核意见,提交同级民政部门。

县(市、区)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当自收到初审意见和申请材料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通过居民家庭经济状况信息核对平台,会同住房保障、公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金融、工商、住房公积金管理等单位,对申请人收入和财产状况进行调查核实,提出审核意见并确定租金补助档次,提交同级住房保障行政主管部门。

有关单位应当配合,并在收到民政部门信息核对通知5个工作日内出具审核意见,反馈民政部门。

(三)登记。经审核符合条件的,由市、县(市、区)人民政府住房保障行政主管部门在本行政区域内的政府网站等媒体上公示申请人名单及其住房和收入状况,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对公示无异议或者经查证异议不成立的,登记为住房保障对象,书面通知申请人,并通过政府网站等媒体向社会公开。

参考资料来源:

安徽政务服务网-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审核

百度百科-安徽省保障性住房建设和管理办法(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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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8-03-20
合肥市廉租房申请必须通过街道、社居委调查公示,还得通过听证评议小组表决。
廉租房申请条件
① 家庭成员需为合肥本市户口
② 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含)8840元/年、736元/月
③ 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含)16平方米
未婚者申请,还需满足“在本市无直系亲属”的条件本回答被提问者和网友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