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上亲生子女欠债父母有连带偿还责任吗,假如我欠债不还,法律上父母要不要追究。

法律上亲生子女欠债父母有连带偿还责任吗,假如我欠债不还,法律上父母要不要追究。麻烦懂这方面的大神帮忙解答一下呢

欠债还钱本来就是天经地义的事情,但是有的债务人就是拒绝还钱,债权人往往觉得一筹莫展,这时候就需要积极运用法律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了。有的债权人可能会想要其家人还债,成年子女是完全行为能力人,自己承担责任。 成年子女自己欠下的钱,债权人只能让这个成年子女还,不能要求这些人的父母还钱, 法律上成年子女和父母的财产分的很清楚,不存在连带责任。如果这个成年子女死了,这就涉及到遗产的问题,继承人要清偿这个死去的成年子女的债务。但在数额上以死去的成年子女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总之:父母对于成年子女的债务 不负偿还义务。债权人就算是追债,是以这个成年子女名下有多少钱为上限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三十三条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偿还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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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10
父母所欠的债务与子女是没有法律上的利益关系的,父母所欠债务应由父母用自由的财产进行偿还,子女自愿为父母偿还的,不受法律约束,子女在法律上没有义务为父母偿还债务

如果 你继承了父母的遗产 ,就有义务 进行 偿还债务

转移到子女名下的财产(只要是父母的)都要先偿还债务 子女就个人财产不承担债务
父母对剩余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就是债权人可以叫父亲或者母亲偿还所有剩余债务
理由: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五条规定:“当事人的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已经对夫妻财产分割问题做出处理的,债权人仍有权就夫妻共同债务向男女双方主张权利。一方就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后,基于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法律文书向另一方主张追偿的,人民法院应当支持。”

但是如果对方提出说你父母故意把财产转移,为了是不想还债务,这个也有可能。
财产可以认为是你们赠与孩子的,对于你们自己是不能随便为了自己的利益动用的。但是,如果涉及第三人利益,可能会认为你们故意隐匿财产,或者故意无偿转让财产,其他人主张撤销的。
不会这么简单,如果你们夫妻对外欠债,在查实你们无钱可供执行,而你未成年子女却有很多存款,法院极有可能认定你们夫妻恶意转移财产的。除承担民事责任外,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