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当兵的具体优惠政策,退伍后的怎么安置?

如题所述

大学生士兵退役后就学优待:
国务院颁布的《退伍义务兵安置条例》第12条规定:“义务兵入伍前原是学校(含中等专业学校和技术学校)未毕业的学生,退伍后要求继续学习而本人又符合学习条件的,在年龄上可适当放宽,原学校应在他们退伍后的下一学期准予复学。如果原学校已经撤销、合并或者由于其他原因在原学校复学确有困难,可以由本人或者原学校申请县、市以上教育部门另行安排他们到相应的学校学习。”《征兵工作条例》第25条规定:“依法可以缓征的正在全日制高等学校就学的学生,本人自愿应征并且符合条件的,可以批准服现役,原就读学校应当按照有关规定保留其学籍,退伍后准其复学。”此外,一些地方性法规和规章也有相应规定,如《天津市征兵工作若干规定》第13条规定:“正在全日制高等学校就学的学生,本人自愿应征并且符合条件的,经批准可以服现役。学生依照前款规定应征服现役的,原就读学校应当保留其学籍;退出现役后复学的,学校可以酌情减免学费;本人申请调整专业的,学校应当按照有关规定予以照顾,妥善解决。”《上海市退役士兵安置工作暂行办法》第17条规定:“退役士兵在校入伍未完成学业的,退役后可以回原学校复学。不要求复学的,按本办法第14条的规定办理。复学的退役士兵,视为自谋职业,给予一次性经济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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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0-01-26
退役士兵入伍前有工作,退役后可复职复工;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由人民政府安排工作:(1)士官服役满12年的;(2)服现役期间平时荣获二等功以上奖励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3)因战致残被评为5级至8级残疾等级的;(4)是烈士子女的。同时,退役士兵待安置期间发放生活补助费;入伍前承包的土地,入伍后保留。
  另外,地方政府按照上年度全省城镇人均可支配收入(2012年,甘肃省为17156元)的2倍发给一次性兵役优待补助金。对从事个体经营的退役士兵,按照国家规定给予税收优惠,给予小额担保贷款扶持,从事微利项目的给予财政贴息,并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首次注册登记之日起3年内,免收管理类、登记类和证照类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退役军人生活困难可申请补助(目前,国家对部分60岁以上农村籍退役士兵按每服一年义务兵役,每人每月发给10元老年生活补助);参战参试人员发放相关补贴(目前,每人每月发放250元的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