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的演变

大学的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的演变

1.初步建立阶段(2000年—— 2003 年)
从2000年到2003年,严格按照中宣部、教育部 [1998]6 号、 [2001]5 号文件精神在我院基础课的设置中,开足开齐五门课程,《思想道德修养》、《法律基础课》作为“两课”主干课程在所有大专班各专业开设。在这个阶段,我们主要以教育部社会科学研究与思想政治工作司组编的《思想道德修养》和《法律基础》教材为中心,围绕大学生关注、困惑的问题,如当代大学生的历史使命,人生成长的新阶段,大学生活的主旋律,心理素质的优化,大学生爱国主义精神的培育,大学生的恋爱观、道德观、人生价值观等,开设思想道德修养课,对学生进行理论授课。
2.经验性探求阶段(2003 年—— 2005年)
在这个阶段,我们根据教育部颁发的《普通高校“两课”教学基本要求》及湖北省教育厅的指示精神,使用湖北省教育厅组织编写的教材,继续开设《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摸索采用多种教学方法进行教学,如讲演、辩论、社会调查等。课堂上采用多媒体课件教学,实行合班大课,对学生进行思想道德教育。我们在注重理论教学的同时,也很重视通过实践性教学巩固理论教学的成果。从2003年起,规定本课程必须有课外实践教学环节。经过精心设计和积极探索,围绕教学内容制定《思想道德修养》和《法律基础》课的教学与实践方案。
3.科学体系构建阶段(2005年—— 2006年)
2005年2月经中央同意,《中共中央宣传部教育部关于加强和改进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的意见》将“思想道德修养”、“法律基础课”设置为“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于2006年9月按照中央新的课程方案,全院06级学生正式开设“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
这个阶段我们根据中发 [2004]16 号文件和教社政 [2005]5 号文件精神,制定了政治理论课课程教学改革与课程建设的课程体系,即在强化实践性环节的教育功能中实现课堂理论教学与实践基地教育相结合的教学模式,并充分发挥第二课堂的作用,组织辅导学生进行社会调查、自学、演讲、讨论、知识竞赛、辩论赛等,通过丰富的社会实践、道德实践,使学生进行自我教育,达到知、情、意、行的统一,从而切实提高学生的思想道德修养。实践教学上,进一步完善在襄樊儿童福利院建立实践教学基地建设的内容,组织学生定期倒福利院士开展宣传、服务、捐助等活动,完善学校团委学工处实践基地的建设,从而形成了比较系统的,内容完善、结构合理、重点突出、功能互补的课程体系,使政治理论课教学更具特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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