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合计100个县级行政区划单位。
截至2017年底,辽宁省共辖14个地级市;共有16个县级市,17个县,8个自治县,59个市辖区。
截至2017年末,辽宁省常住人口4368.9万人,实现地区生产总值(GDP)23942.0亿元,第一产业2182.1亿元,第二产业9397.8亿元,第三产业12362.1亿元,人均地区生产总值实现54745元。
扩展资料:
人口民族
2017年末常住人口4368.9万人。其中,城镇人口2948.6万人,占常住人口的比重为67.49%;乡村人口1420.3万人,占32.51%。
全年出生人口28.4万人,出生率6.49‰;死亡人口30.3万人,死亡率6.93‰;人口自然增长率-0.44‰。年末0~15岁(含不满16周岁)人口484.3万人,占常住人口的比重为11.09%;
16~59岁(含不满60周岁)人口2886.2万人,占66.06%;60周岁及以上人口998.4万人,占22.85%,其中65周岁及以上人口626.8万人,占14.35%。
民族
辽宁省是中国少数民族人口较多的省份之一。辽宁省除汉族以外,还有满族、蒙古族、回族、朝鲜族、锡伯族等51个少数民族成分。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辽宁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