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服务中心建设标准

如题所述

区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是指在城乡社区内设立的集组织、指导、协调、服务等功能于一体的养老服务机构。这一机构既协助养老服务中心开展社区内养老服务信息管理、评估、补贴发放、服务质量监督等工作,又是具有提供20位以上老年人午餐、午休、康健、活动等功能的服务场所。同时,还可为社区居家老人提供上门照护服务。为进一步规范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建设,特制定本标准。
示范型:
一、建设要求
我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均要实施“五个一”建设要求。即:搭建一个服务平台。建设一支服务队伍。建立一套服务机制。建立一个规范的服务体系。建立一个政策支撑体系。
二、服务人员要求
要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热爱本职工作,对待老人要有爱心,具备相应的岗位上岗证书。
三、选址要求
1、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选址应在建筑低层部分,相对独立,并有独立出入口。二层以上应设置电梯或配套无障碍设施。环境安静,临近医疗机构等公共服务设施为宜。
2、服务对象相对集中,交通便利,供电、给排水、通信等市政条件较好。
四、建筑标准及有关设施
(一)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总面积不少于600平方米,(实际用于为老服务面积);应保证充足的日照和良好的通风,充分利用天然采光;供电设施应符合设备和照明用电负荷的要求;并宜配置应急电源设备。
(二)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房屋建筑宜采用钢筋混凝土结构。
(三)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消防设施的配置应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有关规定,其建筑防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
(四)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建筑外观应做到色调温馨、简洁大方、自然和谐;室内装修应符合无障碍、卫生、环保和温馨的要求,活动场地地面统一铺设防滑材料,并按老年人建筑设计规范的相关规定执行。应根据网络服务和信息化管理的需要,覆设线路,预留接口。
(五)日间照料室(每张床位使用面积不少于5平方):房门净宽不应小于90CM,走道不应小于180CM。以每间容纳4-6人为宜,室内通道和床应满足轮椅进出及日常照料的要求。日间照料室内设卫生间,有可供老人沐浴的热水设备,地面应防滑易清洗。需配备可供老年人午休的床位不少于20张(其中护理型床位不少于10张)、轮椅5张、被子、毛巾牙膏牙刷等生活用品。室内应配有电扇、空调等。
(六)公用卫生间:分男、女卫生间。卫生间内应装有紧急呼叫器,门的上方留有观察口,门宽不应小于90CM,以便于轮椅出入;抽水马桶以坐坑为宜,边上安有扶手。
(七)老年食堂(含配餐间、餐厅):有一定的厨房设施设备,可供20人以上就餐的场地及桌椅设备。有卫生设施,食(餐)具应消毒,餐厅必须与厨房分开,并有独立的建筑系统及合理的通道相连接。应将生、熟食分开放存放,并有足够的冷冻设备。应有效的除“四害”防治措施,有一定的防护器具。
(八)电教室:有电视机、投影仪、播放设备、计算机、网络设备及可供50人以上学习的桌椅。
(九)康复用房(含医疗保健室、康复室、心理疏导室根据各地实际需求调整):有康复器材,开设医疗保健服务、康复训练、心理疏导等服务。
(十)娱乐用房(含阅览室、棋牌室、视听室等根据各地实际需求调整):有阅览、网络、娱乐活动等服务。
(十一)楼梯、过道应设有扶手。
五、统一标识和名称
在建筑物门口醒目处悬挂市民政局统一设计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名称和标识。
六、服务项目
在醒目位置有公告栏,对管理人员、服务单位、服务项目、服务内容、收费标准、服务电话要向社区居民公开。
七、政府购买服务补贴对象公开透明
政府购买服务补贴对象准确无误,有公示栏、有群众监督投诉箱。
八、规章制度
有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管理制度,工作人员管理制度,服务队伍管理制度,与加盟单位签订协议书制度,公示制度,服务承诺制度,服务质量跟踪回访制度,服务行为规范,服务流程等,各项制度均上墙。
九、服务质量
有偿服务质量,老年人基本满意率要达到80%以上,政府补贴对象服务质量,老年人基本满意率达到90%以上,做到服务有回访、有反馈,程序到位,效果明显。
十、安全设施
根据消防部门的要求设置火灾自动报警装置、安全标志、防火器具以及紧急疏散通道。
十一、注册登记
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可以参照社会福利机构注册办法,进行民办非企业登记或工商法人登记。
十二、服务管理
1、各项管理制度上墙,包括内部日常管理制度、各类工作人员职责分工、公示服务中心开放时间、服务项目内容及收费标准、安全防事故应急预案等。
2、有一支稳定的居家养老服务员队伍,专门为居家养老老年人提供上门的有偿低偿服务;建立相对固定的志愿者队伍,定期组织开展各类无偿为老服务活动。
3、所有服务人员均要实行持证上岗。
4、做好安全防事故工作,包括防火、防电、防食物中毒、防意外伤害等内容在内的安全防事故预案要健全和细化,鼓励以整个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为单位参加意外伤害责任险。
5、服务管理细则由各县(市、区)民政局、镇(街)养老服务中心和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自行研究制订,也可参照市民政局设计的统一版本,但必须具备以上基本内容。
标准型:
一、建设要求
我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均要实施“五个一”建设要求。即:搭建一个服务平台。建设一支服务队伍。建立一套服务机制。建立一个规范的服务体系。建立一个政策支撑体系。
二、人员要求
要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热爱本职工作,对待老人要有爱心、耐心、真心、细心。具备相应的岗位上岗证书。
三、选址要求
1、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选址应在建筑低层部分,相对独立,并有独立出入口。二层以上应设置电梯或无障碍坡道。环境安静,临近医疗机构等公共服务设施。
2、服务对象相对集中,交通便利,供电、给排水、通信等市政条件较好。
四、建筑标准及有关设施
(一)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总面积不少于300平方米,(实际用于为老服务面积);应保证充足的日照和良好的通风,充分利用天然采光;供电设施应符合设备和照明用电负荷的要求;并宜配置应急电源设备。
(二)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房屋建筑宜采用钢筋混凝土结构。
(三)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消防设施的配置应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有关规定,其建筑防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
(四)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建筑外观应做到色调温馨、简洁大方、自然和谐;室内装修应符合无障碍、卫生、环保和温馨的要求,活动场地地面统一铺设防滑材料,并按老年人建筑设计规范的相关规定执行。应根据网络服务和信息化管理的需要,覆设线路,预留接口。
(五)日间照料室:房门净宽不应小于90CM,走道不应小于180CM。以每间容纳4-6人为宜,室内通道和床应满足轮椅进出及日常照料的要求。日间照料室内设卫生间,有可供老人沐浴的热水设备,地面应防滑易清洗。配备可供20位老人午休的床位或躺椅,轮椅2张以上、被子、毛巾牙膏牙刷等生活用品。室内应配有电扇、空调等。
(六)公用卫生间:分男、女卫生间。卫生间内应装有紧急呼叫器,门的上方留有观察口,门宽不应小于90CM,以便于轮椅出入;抽水马桶以坐坑为宜,边上按有扶手。
(七)老年食堂(含配餐间、餐厅):有一定的厨房设施设备,可供20人以上就餐的场地及桌椅设备。有卫生设施,食(餐)具应消毒,餐厅必须与厨房分开,并有独立的建筑系统及合理的通道相连接。应将生、熟食分开放存放,并有足够的冷冻设备。应有效的除“四害”防治措施,有一定的防护器具。
(八)电教室,有电视机、投影仪、播放设备、计算机、网络设备及可供老人学习的桌椅。
(九)康复用房面积(含医疗保健室、康复室、心理疏导室根据各地实际需求调整),有康复器材,开设医疗保健服务、康复训练、心理疏导等服务。
(十)娱乐用房(含阅览室、棋牌室、视听室等根据各地实际需求调整)。有阅览、网络、娱乐活动等服务。
(十一)楼梯、过道应设有扶手。
五、统一标识和名称
在建筑物门口醒目处悬挂市民政局统一设计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名称和标识。
六、服务项目明确
在醒目位置有公告栏,对管理人员、服务单位、服务项目、服务内容、收费标准、服务电话要向社区居民公开。
七、政府购买服务补贴对象公开透明
政府购买服务补贴对象准确无误,有公示栏、有群众监督投诉箱。
八、规章制度
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管理制度,工作人员管理制度,服务队伍管理制度,与加盟单位签订协议书制度,公示制度,服务承诺制度,服务质量跟踪回访制度,服务行为规范,服务流程等,各项制度均上墙。
九、服务质量
有偿服务质量,老年人基本满意率要达到80%以上,政府补贴对象服务质量,老年人基本满意率达到90%以上,做到服务有回访、有反馈,程序到位,效果明显。
十、安全设施
根据消防部门的要求设置火灾自动报警装置、安全标志、防火器具以及紧急疏散通道。
十一、注册登记
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可以参照社会福利机构注册办法,进行民办非企业登记或工商法人登记。
十二、服务管理
1、各项管理制度上墙,包括内部日常管理制度、各类工作人员职责分工、公示服务中心开放时间、服务项目内容及收费标准、安全防事故应急预案等。
2、有一支稳定的居家养老服务员队伍,专门为居家养老老年人提供上门的有偿低偿服务;建立相对固定的志愿者队伍,定期组织开展各类无偿为老服务活动。
3、所有服务人员均要实行持证上岗。
4、做好安全防事故工作,包括防火、防电、防食物中毒、防意外伤害等内容在内的安全防事故预案要健全和细化,鼓励以整个服务中心为单位参加意外伤害责任险。
5、服务管理细则由县(市、区)民政局、镇(街)养老服务中心和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自行研究制订,也可参照市民政局设计的统一标版本,但必须具备以上基本内容。
养老行业的发展前景?
目前根据我国养老产业的发展前景分析,养老产业是一个可持续发展的行业。需求方面,我国人均预期寿命提高、老龄化发展速度加快、老年人消费能力上升推动养老服务需求快速增长,巨大的养老需求为养老市场带来了宽阔的市场前景,预计2022年养老市场规模或将突破12万亿。
总结:综上可得,养老服务的建设标准各个地区都各不相同,这里仅举一例,供参考学习。
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民政部关于推进养老服务评估工作的指导意见》(民发〔2013〕127号)、《养老服务标准体系建设指南》(民发〔2017〕145号)等有关规定,制定本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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