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额计价与清单计价区别与联系

如题所述

1、概念不同。

(1)等额计价按国家规定的统一工程量计算规则计算工程数量,然后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布的预算定额或单位估价表计算工、料、机的费用,再按有关费用标准计取其他费用,汇总后得到工程造价。

(2)清单计价是依据工程量清单进行自主报价,经评审合理低价中标的一种计价方式。

2、方法不同。定额计价一般采用单价法和实物法;而清单计价一般采用直接费单价法、综合单价法和全费用法。

3、计价准确性不同。定额计价反映不出建设先后顺序、主从关系和资金使用的时间、空间的秩序等;而清单计价可以依据建设单位工程量清单,提供准确的报价。

4、应用范围不同。额定计价可以应用于不同招标领域;而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的建设工程发承包,必须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

扩展资料

工程量清单计价法与预算定额单价法的比较

1、定额计价模式的缺陷。在定额计价模式下,政府是制定工程造价的主体。它限定不同级别的施工企业在记取造价时必须执行同一种标准的“定额直接费”或“定额人工费”,业主只能处于从属地位,不能自主定价,只能按照政府的“取费标淮”进行计算。其所产生的弊端有:

(1)反映不出建设先后顺序、主从关系和资金使用的时间、空间的秩序,只是单纯从会计的角度规定我国工程造价的构成,体现不出工程造价管理的清晰思路,实施起来容易混淆。

(2)不能体现出建筑产品优质优价的原则。业主总是希望工程质量好价格低,然而建造高质量的工程比建造普通合理的工程投入要大。虽然政府最近做了调整,允许双方在自愿的原则下收取优良工程补偿费,但是如果一方不同意,所投入的费用就不能收回。

因此,这种方法操作起来不好掌握,容易造成工程质量不优业主不满意,创优质工程施工企业投入必须加大,两者之间的矛盾显而易见。

(3)不利于招标工作的展开。现行的工程造价计算复杂,耗时费工,不但要套用“定额直接费”,还要计算材料价差及套用定额收取管理费等。同时从理论上讲,一样的图纸套用一样的定额,按一样的信息价计算,所得的结果应该是一样的。

但是由于操作人员理解不同,水平有差异,往往得出的结果有很大差异,使得招标工作考察的并不是企业的综合能力,而是考核预算员的理解能力和运气,谁做的工程预算跟标底“碰”上了,谁中标的可能性就大,明显的不公平、不合理。

2、工程量清单计价法的特点。建设单位在招标时,基本上都附有工程量清单。这就为工程量清单报价法提供了良好的基础。它具有以下的特点及优势:

(1)有利于企业编制内部施工定额,提高企业内部的管理水平企业在招投标时,必须参照标准定额,以标准定额为依据再套用市场的人工、材料、机械单价,综合计算出单价。实际上,各单位比较的也就是材料、人工的单价和费用的让利,真正采用先进施工工艺降低单价的寥寥无几。

但作为一种发展趋势,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各单位结合自身的优势,进一步编制和完善企业内部定额将会是必然的。

(2)能够增加企业中标的可能性。在实际招投标过程中,保价项目一般比较多,考虑到甲方一般会询价,竣工结算时按实际发生的工程量进行计算,因而可在报价中采取不均衡报价法,即预计工程量今后可能会增加的项目其单价要适当报高些;

反之,则报低些。这样即使初期总价低也不会影响整个工程利润,而且会大大增加中标的可能性。

(3)杜绝了相互扯皮的现象,使工程能够顺利结算。工程量清单报价法的单价是综合的,不可调的,而工程量除了一些隐蔽工程或一些不可预测的因素外,其它都有图纸或可实测实量。因此,在结算时能够做到清晰、快捷。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额定计价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清单计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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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11-26
定额计价是先套定额,汇总成工程直接费(人+材+机),再计取其他直接费、间接费等费用
清单计价是先给出清单,再根据清单描述的工作内容分别套定额,计取管理费、利润和风险后即得到综合单价,和数量相乘的到分部分项清单费用,再计算措施费、其他项目费、规费、税金等,得到造价。
(以下1为定额,2为清单)
项目设置
1、现行预算基础定额的项目一般是按施工工序、工艺进行设置的,定额项目包括的工程内容一般是单一的。
2、工程量清单项目的设置是以一个“综合实体”考虑的,“综合项目”一般包括多个子目工程内容。

定价原则
1、按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有关规定及定额中的基价定价。
2、按照清单的要求,企业自主报价,反映的是市场决定价格。

计价价款构成
1、定额计价价款包括分部分项工程费、利润、措施项目费、其它项目费、规费和税金,而分部分项工程费中的子目基价是指为完成《综合定额》分部分项工程所需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子目基价是综合定额价,它没有反映企业的真正水平和没有考虑风险的因素。
2、工程量清单计价款时指完成招标文件规定的工程量清单项目所需的全部费用,即包括: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它项目费、规费和税金,完成每项工程内容所需的全部费用(规费、税金除外),工程量清单中没有体现的,施工中又必须发生的工程内容所需的费用,考虑风险因素而增加的费用。

单价的构成
1、定额计价采用定额子目基价、定额子目基价只包括定额编制时期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并不包括利润和各种风险因素带来的影响。
2、工程清单采用综合单价,它包括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和利润,且各项费用均由投标人根据企业自身情况和考虑各种风险因素自行编制。

价差调整
1、按工程承发包双方约定的价格与定额价对比,调整价差。
2、按工程承发包双方约定的价格直接计算,除招标文件规定外,不存在价差调整问题。

计价过程
1、招标方只负责编写招标文件,不设置工程项目内容,也不计算工程量。工程计价的子目和相应的工程量是由投标方根据文件确定。项目设置、工程量计算、工程计价等工作在一个阶段内完成。
2、招标方必须设置清单项目并计算清单工程量,同时在清单中对清单项目的特征和包括的工程内容必须清晰、完整地告诉投标人,以便投标人报价,清单计价模式有两个阶段组成:
①由招标方编制工程量清单。
②投标方拿到工程量清单后根据清单报价。

人工、材料、机械消耗量
1、定额计价的人工、材料、机械消耗量按《综合定额》标准计算,《综合定额》标准按社会平均水平编制。
2、工程量清单计价的人工、材料、机械消耗量由投标人根据企业的自身情况或《企业定额》自定,它真正反映企业的自身水平。

工程量计算规则
1、按定额工程量计算规则。
2、按清单工程量计算规则。

计价方法
1、根据施工工序计价,即将相同施工工序的工程量相加汇总,选套定额,计算出一个子项的定额分部分项工程费,每个项目独立计价。
2、按一个综合实体计价,即子项目随主体项目计价,由于主体项目与组合项目是不同的施工工序,所以往往要计算多个子项才能完成一个清单项目的分部分项工程综合单价,每一个项目组合计价。

价格表现形式
1、只表现工程总价,分部分项工程费不具有单独存在的意义。
2、主要为分部分项工程综合单价,使投标、评标、结算的依据,单价一般不调整。

使用范围
1、编审标底,设计概算、工程造价鉴定。
2、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国有资金为主的大中型建设工程和需招标的小型工程。

工程风险
1、工程量由投标人计算和确定,差价一般可调整,故投标人一般只承担工程量计算风险,不承担材料价格风险。
2、招标人编制工程量清单,计算工程量,数量不准会被投标人发现并利用,投标人要承担差量的风险,投标人报价应考虑多种因素,由于单价通常不调整,故投标人要承担组成价格的全部因素风险。
浅谈定额计价与清单计价的区别
[ 2005-7-13 ]

定额计价与清单计价是确定工程造价的两种计价模式。定额计价是以概预算定额、各种费用定额为基础依据,按照规定的计算程序确定工程造价的计价方法。而清单计价是在统一的工程量计算规则的基础上,制定工程量清单项目设置规则,根据具体工程的施工图纸计算出各个清单项目的工程量,再根据各种渠道获得工程造价信息和经验数据计算得到工程造价的一种计价方法。以下从几个方面论述定额计价与清单计价的区别:

一、计算方法和程序的不同

定额计价是按预算定额规定的分部分项子目,逐项计算工程量,套用预算定额单价(或单位估价表)确定直接费,然后按规定的取费标准确定其他直接费、现场经费、间接费、计划利润和税金,加上材料价差调整和适当的不可预见费,经汇总后得出工程的预算造价,以下用公式来进一步表明确定建筑产品价格定额计价的基本方法和程序:

(1)每个计量单位建筑产品的基本构造要素(假定=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械使用费)的直接费单价。

人工费=∑(人工工日数量×人工日工资标准)

材料费=∑(材料用量×材料预算价格)

机械使用费=∑(机械台班用量×台班单价)

(2)单位直接工程费=∑(假定建筑产品工程量)×直接费单价+其他直接费+现场经费

(3)单位工程概预算造价=单位直接工程费+间接费+利润+税金

工程量清单计价是发包人根据统一的工程量计算规则,编制工程量清单,承包人在业主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基础上根据企业自身所掌握的各种信息、资料、结合企业定额编制出投标报价。具体计算程序如下:

(1)分部分项工程费=∑分部分项工程量×分部分项工程单价其中分部

分工程单价由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利润等组成,并考虑风险费用。

(2)措施项目费=∑措施项目工程量×措施项目综合单价

(3)单位工程报价=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税金

二、定额计价与清单计价的性质与特点的不同

以定额计价方法确定工程造价,是我国采用的一种与计划经济相适应的工程造价管理制度,是国家通过颁布统一的估算指标、概算指标,以及概算、预算和有关定额,来对建筑产品价格进行有计划的管理。定额计价方法的特点是一个量与价结合的问题。概预算的单位价格的形成过程,就是依据概预算定额所确定的消耗量乘以定额单价或市场价,经过不同层次的计算达到量与价的最优结合过程。

清单计价方式是市场定价体系的具体表现形式。它鼓励企业自由报价,在这种模式下标底不再成为评标的主要依据,甚至可以不编标底。从而在工程价格的形式过程中摆脱了长期以来计划管理色彩,而由市场的参与双方主体自主定价,符合价格形式的基本原理。清单计价有如下一些特点:

1、满足竞争的需要。招投标本身就是一个竞争的过程,招标人给出工程量清单,投标人去填单价,这时候就体现企业技术,管理水平的重要,形成企业整体实力的竞争。

2、提供了平等的竞争条件。投标人的报价,针对的都是一个相同的工程量。由企业根据自身的实力来填不同的单价,符合商品交换的一般性原则。

3、有利于工程款的拨付和工程造价的最终确定。中标后,投标清单上的单价就成了拨付工程款的依据,业主根据施工企业完成的工程量,可以很容易地确定进度款的拨付额。工程竣工后,再根据设计变更,工程量的增减乘以相应的单价,业主也很容易确定工程的最终造价。

4、有利于实现风险的合理分担。投标单位只对自己所报的成本、单价负责;而工程量的变更或计算错误则由业主负责。这种格局符合风险合理分担与责权利关系对等的一般原则。

5、有利于业主对投资的控制。采用定额计价方式计价,业主对因设计变更、工程量的增减所引起的工程造价变化不敏感,往往等竣工结算时才知道,这些对项目投资的影响有多大。而采用清单计价方式则一目了然,在进行设计变更时,能马上知道它对工程造价的影响,这样业主就能根据投资情况来决定是否变更或进行方案比较,以决定最恰当的处理方法。

三、定额计价与清单计价适用范围不同

定额计价方法是我国长期以来采用的一种确定工程造价的计价模式。在工程建设的各个阶段均可采用此计价方法:如投资估算、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竣工结算,在工程施工合同中的合同计价方式可采用总价合同、单价合同。

工程量清单计价作为一种独立的计价模式。从严格意义上说,并不一定只用在招投标阶段,但在我国目前的情况下,工程量清单计价作为一种市场价格的形成机制,其使用主要在工程招投标阶段。工程量清单计价制度要求采用单价合同的合同计价方式。即在工程结算时,结算单价按投标人的投标价格确定,而工程量依照实际完成的工程量结算。

四、定额计价与清单计价是与不同的经济模式相适应的

在计划经济时期,政府是工程项目的唯一投资主体,所有的工程项目从计划、设计、施工和使用都由政府统一计划,所有的工程项目均是按照事先编制好的国家统一颁发的各项工程建设定额标准进行计价,体现了政府对工程项目的投资管理。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计划经济向着市场经济转型,定额中所提供的要素价格资料总是与市场实际价格不相符。虽然在此期间,国家对定额计价制度也进行了一些改革,但对建筑产品是商品的认识还不够,对定额计价制度的改革并没有涉及其本质内容,定额计价制度依然保留着政府对工程造价统一管理的色彩,没有实现“市场形成价格”的最终改革目标。

在市场经济高速发展的今天,工程项目需要新的、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有利于建设项目通过市场竞争合理形成造价的计价方式来确定其建造价格,工程量清单计价制度就是以适应市场定价为目标的计价模式,在这种定价方式中,工程量清单报价由招投标者给出清单,投标者填写单价,单价完全依据企业技术,管理水平的整体实力而定,充分发挥工程建设主体的主动性和能动性,是一种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计价方式。

由于目前我国各地的实际情况有较大差异,工程造价计价方式则不可避免地出现双轨并行的局面,即在保留传统定额计价方式的基础上,又参照国际惯例引入了市场自主定价的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但随着我国工程造价管理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和对国际管理的进一步深入了解,市场自主定价模式将逐步占主导地位。
一、两种计价模式简介
(一)定额计价模式
  多年来,在建设工程造价行业,我国一直使用传统的定额计价模式,即由国家或行业提供统一的社会平均的人工、材料、机械标准和价格,供用户确定工程造价的模式。定额是计划经济的产物,在计划经济时期,定额作为建设工程计价的主要依据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但是,随着经济体制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转变,定额的局限性日渐突出,主要表现在:一、定额的指令性限制了定额应用的灵活性;二、定额的社会平均消耗量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定期发布的材料预算价格不利于市场竞争。针对定额编制与应用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量价分离、企业自主报价、市场形成价格的工程造价改革措施,工程造价管理由静态管理模式逐步转变为动态管理模式。
  从2000年开始,全国各地开始了工程造价改革试点:上海的新定额实行了量价分离;顺德、广东的改革则采用了工程量清单模式,既体现了量价分离,又把传统的定额与清单计价有机结合起来。我省也于2000年开始着手新定额的编制工作,新定额的编制即充分结合我省实际,又借鉴了上述各地改革的成功经验,同时还着眼于工程计价的发展方向,以利于下一步与新型计价模式的结合。
  我省新编建筑安装工程定额已于2003年4月1日起颁发施行。与以往定额相比,新定额具有以下几个方面的特点:一、新定额的指令性弱化,新定额是编制招标标底的依据,是编制投标报价、施工图预算、确定工程造价的参考依据;二、新定额充分体现了量价分离的特点,即新的消耗量定额只有工料机消耗量,不含价格;三、项目设置更细,并将组成工程实体的项目与技术措施性项目进行了分离(例如:混凝土工程,将混凝土与模板分别单独设置定额子目);四、价目表中的价格除计费价格为规定价格外,其余为参考性价格,企业可根据市场情况自主报价;五、规定了工程费用项目构成及计算规则,提供了各费用的参考性费率,企业报价时可选择使用参考性费率或按规定计算确定费率;六、安全文明施工费不实行费率包干,而是根据《山东省建筑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及现场实际设置情况确定。
  新定额施行后,定额使用的灵活性增强,便于同国家颁布施行的工程量清单计价相结合,同时,企业可根据省颁定额结合企业技术装备水平、管理水平及劳动生产率编制自己的企业定额,这样企业在投标报价时,可根据工程实际自主选择使用省颁定额或企业定额;新定额价格与费率的参考性,更有利于企业结合自身技术管理水平、市场情况及工程实际自主报价,提高竞争力,实现政府定价到市场定价的转变。
(二) 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
随着我国建设市场的快速发展,招标投标制、合同制的逐步推行,工程造价计价依据改革不断深入,特别是2001年底我国加入了世界贸易组织(WT0),面对开放的国际市场竞争环境,按照WTO的要求,我国的工程计价方式与国际通行的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的接轨工作势在必行。根据“政府宏观调控,统一计价规则、企业自主报价、市场竞争形成价格”的改革目标,建设部于2002年初开始组织有关部门和地区的工程造价专家编制全国统一的工程量清单计价办法,为了增强工程量清单计价办法的权威性和强制性,以国家标准的形式推出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于2003年7月1日起正式施行。
1、计价规范的主要内容
计价规范包括正丈和附录两大部分,二者具有同等效力。正文共五章包括总则、术语、工程量清单编制、工程量清单计价、工程量清单及其计价格式的内容。分别就计价规范的使用范围、遵循的原则、编制工程量清单应遵循的规则、工程量清单计价活动的规则、工程量清单及其计价格式作了明确规定。
2、工程量清单计价是在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项目中按照国家统一的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由招标人提供反映工程实体和措施项目的工程量清单,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由投标人自主报价,经评审合理低价中标的工程造价计价模式。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特点和优点:
(1)实行全国统一的项目编码、项目名称、计量单位、计算规则,为建立全国统一的建设市场和规范计价行为提供了依据。
(2)工程量清单计价由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组成。措施项目费单列计算,有利于投标企业根据自身的技术力量、管理水平和劳动生产率降低造价,提高竞争力。
(3)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由于工程量是公开的,将避免工程招标中弄虚作假、暗箱操作、盲目压价等不规范行为,真正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反映市场经济规律。
(4)工程量清单计价实行综合单价,即分部分项工程单价包括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管理费和利润,并考虑风险因素,这样,只要计算出工程量,就可简便快捷地确定工程造价,更有利于工程造价的控制。
(5)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中没有具体的人工、材料、机械消耗量,投标企业可根据企业定额或参照省颁社会平均消耗量定额和市场价格信息,按照计价规范规定的原则和方法进行报价,工程造价的最终确定,由承发包双方在市场竞争中按价值规律通过合同确定。充分体现了企业自主报价、市场形成价格的清单计价模式。
(6)清单计价模式与国际通行的计价模式相一致,实现了与国际接轨,提高了参与国际竞争的能力。
3、工程量清单计价在我国属于一种新型计价模式,特别是以国家标准的形式发布尚属首次,实行清单计价应注意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1)计价规范中个别项目划分不细,含盖内容较多;个别项目的工程内容列项不完全等。因此,在编制工程量清单时,应结合工程实际予以增减,避免重复或漏项。
(2)投标人应及时对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进行复核,发现错误及时提出,避免结算时的争执与扯皮。
(3)投标人在编报综合单价或确定项目费用费率时,应结合工程实际及企业自身条件,并综合考虑风险因素,避免结算时调整。
4、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对工程造价专业人员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必须是懂技术、懂经济、懂法律、善管理等全面发展的复合人才。工程造价专业人员要从以往依据工程定额编制工程预结算,转变到依据工程定额结合企业技术与管理水平编制企业定额,并依据企业定额和工程实际、市场情况确定工程造价,同时,工程造价专业人员还要注意工、料、机、费等价格信息的收集,提高报价水平和竞争能力。
 二、清单计价与定额计价既有联系又有所区别
(一)联系
1、定额计价在我国已使用多年,具有一定的科学性和实用性,清单计价规范的编制以定额为基础,参照和借鉴了定额的项目划分、计量单位、工程量计算规则等。
2、定额计价可作为清单计价的组价方式。在确定清单综合单价时,以省颁定额或企业定额为依据进行计算。
(二)区别
1、定额表现的是某一分部分项工程消耗什么,消耗量是多少;而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表现的是这一项目清单内包括了什么,对什么需要计价。
2、定额项目一般是按施工工序进行设置的,包括的工程内容一般是单一的;而工程量清单项目的划分,一般是以一个“综合实体”考虑的,包括的工程内容一般不止一项。
4、定额消耗量是社会平均消耗量,企业依定额进行投标报价,不能完全反映企业的个别成本;清单计价规范不提供工料机消耗量,企业依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自主报价,反映的是企业的个别成本;
5、编制工程量清单时,是按分部分项工程实体净值计算工程量的;依定额计算工程量则考虑了人为规定的预留量。
6、工程量清单的计量单位为基本单位;定额工程量的计量单位则不一定为基本单位。
7、清单计价采用综合单价法,依企业按施工图纸完成的合格工程量来确定工程造价,实现了风险共担,即工程量风险由招标人承担,综合单价风险由投标人承担;定额计价一般采用工料单价法,风险一般在投资方。
 三、定额计价与工程量清单计价是共存于招标投标计价活动中两种不同的计价方式。
  但计价规范作为国家标准,从资金来源方面,规定了强制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的范围,即“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或国有资金投资为主的大中型建设工程应执行本规范”,可以看出,工程量清单计价在建设工程招标投标计价活动中将逐步占据主导地位。
 目前,为积极稳妥地推行工程量清单计价,我省正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制定工作方案,起草配套文件,编写工程量清单编制指南及综合单价计算办法,将国家的计价规范与我省的消耗量定额有机地结合起来,为业主编制清单和施工企业投标报价提供方便、快捷和完整的计价办法,避免在计价方式转变中造成不必要的混乱。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3-09-13
定额是一个消耗量的标准,也就是完成同一个项目,社会的平均消耗量(包括人工消耗、材料消耗、机具消耗等,如:单位时间完成多少工程量啊,多少工日完成单位工作量啊、多少材料完成单位工作量等等),这是既是一个衡量施工水平高低的标准(水平高的消耗量低,即节省成本,能有更高利润,和有更有利的竞争实力),也是一个可以用来投资计划的标准(通过定额消耗量来推算或计划某个项目可能会消耗的人工、材料等等,继而推算出);

清单是一种计价方法,没有消耗量的标准,是规范了清单列项的标准,也就是统一了一个列项报价的标准,方便了以后报价的一致性,方便比较,同时清单计价是一个综合的报价方式,它可以包含一个定额,也可以包含N个定额在内。

简单来说,清单计价是市场经济,可以根据企业自身的条件自主报价(也就是企业定额)。定额计价是计划经济,以前是没有企业定额这个概念的,只有国家,各部委,各省颁布的定额。
联系就是清单的综合单价是由定额套出来的,但具体套哪个定额由企业自主决定。
第3个回答  2013-09-13
1、定额表现的是某一分部分项工程消耗什么,消耗量是多少;而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表现的是这一项目清单内包括了什么,对什么需要计价。2、定额项目一般是按施工工序进行设置的,包括的工程内容一般是单一的;而工程量清单项目的划分,一般是以一个“综合实体”考虑的,包括的工程内容一般不止一项。4、定额消耗量是社会平均消耗量,企业依定额进行投标报价,不能完全反映企业的个别成本;清单计价规范不提供工料机消耗量,企业依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自主报价,反映的是企业的个别成本;5、编制工程量清单时,是按分部分项工程实体净值计算工程量的;依定额计算工程量则考虑了人为规定的预留量。6、工程量清单的计量单位为基本单位;定额工程量的计量单位则不一定为基本单位。7、清单计价采用综合单价法,依企业按施工图纸完成的合格工程量来确定工程造价,实现了风险共担,即工程量风险由招标人承担,综合单价风险由投标人承担;定额计价一般采用工料单价法,风险一般在投资方。
第4个回答  2019-12-21
这是很专业的造价专业,异地你要搞清楚,有事实在左侧算进行决算,曾经,因为弄错了,黑红格子造成巨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