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安县医保局转诊电话是什么

如题所述

电话:0713-5279588
拓展资料:
红安县医疗保障局信息
一、机构地址
红安县城关镇红坪大道60号  
二、机构职能
县医疗保障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医疗保障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落实省委、市委、县委工作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医疗保障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和县关于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制度的法律法规,组织实施医疗保障相关政策措施、规划和标准。
(二)监督管理全县医疗保障基金,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
(三)贯彻执行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完善动态调整和区域调剂平衡机制,推进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改革。
(四)贯彻执行全省城乡统一的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保目录并组织实施相应的支付标准。
(五)组织实施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等政策措施,建立医保支付医药服务价格合理确定和动态调整机制,推动建立市场主导的社会医药服务价格形成机制,完善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
(六)监督实施药品、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政策,推进药品和医用耗材招标采购平台建设。
(七)制定定点医药机构服务协议和支付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保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八)负责全县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公共服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组织实施异地就医管理、费用结算和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政策措施。
(九)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职能转变。县医疗保障局应完善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大病保险制度。建立健全覆盖全民、城乡统筹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不断提高医疗保障水平,确保医保资金合理使用、安全可控,推进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改革,更好保障人民群众就医需求、减轻参保人员负担。
(十一)有关职责分工。县卫生健康局、县医疗保障局等部门在医疗、医保、医药等方面加强制度、政策衔接和信息资源共享,建立沟通协商机制,协同推进改革,提高医疗资源使用效率和医疗保障水平。

三、机构设置
1、办公室
股室职责: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文电、会务、机要保密、档案、应急、安全、宣传、信访、电子政务、政务公开、机关财务、资产管理等工作。负责局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党群工作。承担局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干部人事、机构编制、人才队伍建设工作。监督指导所属事业单位的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2、待遇保障股(政策法规股)
股室职责:组织拟订全县医疗保障工作规划。组织实施全县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措施,健全完善大病保险制度,统筹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标准。组织实施补充医疗保险政策措施和管理办法,统筹推进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组织医疗救助,负责监督检查医疗救助政策和救助资金的落实。推进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改革。组织实施全县医疗保障的政策措施、规划和标准。负责本部门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负责推进本系统职能转变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
3、医药服务管理股
股室职责:拟订定点医药机构医保协议和支付管理、异地就医管理办法和结算政策措施。组织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起草拟定两定医药机构管理办法和准入、退出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编制全县医疗保障基金预决算建议草案。拟订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等政策并组织实施,建立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监督药品、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及结算管理政策措施,推进招标采购平台建设。组织开展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技术的经济性评价。组织实施职工退休免缴费人员和特殊慢性病资格认定工作。
4、基金监督股(信息股)
组织拟订全县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内部审计工作,指导并监督经办机构加强基金管理和使用。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信息披露制度和基金安全防控机制。监督管理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规范医保经办业务,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负责医疗保障数据统计分析。推进医疗保障大数据和信息化建设,实现医疗保障智能化监管、数据化决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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