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子欠的债父母有义务还吗?如果一直还不上怎么办?

如题所述

儿子欠的债,父母没有义务还。经人民法院查明确实没有偿还能力的,可中止执行。当债务人有执行能力的时候法院会恢复执行。

成年子女自己欠下的钱,债权人(债主)有权向成年子女追讨债务,欠款子女的父母是没有法定义务代为还款的。

法律依据

根据《合同法》第八条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该借款合同仅对合同双方有约束力,就是只能由儿子还债,父母没有还债义务。

子女的债务父母没有义务偿还。但如果父母继承了子女的遗产,就有义务偿还。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偿还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九条

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偿还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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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2-01-14

成年子女是完全行为能力人,自己承担责任。 成年子女自己欠下的钱,债权人(债主)只能让这个成年子女还,不能要求这些人的父母还钱, 法律上成年子女和父母的财产分的很清楚,不存在连带责任

也就是说在子女活着的情况下 “父债子还”在法律上是讲不通的

如果这个成年子女死了,这就涉及到遗产的问题,继承人要清偿这个死去的成年子女的债务。但在数额上以死去的成年子女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

总之:无论死着 活着,老爸老妈对于成年子女的债务 不负偿还义务。

债主就算是追债,是以这个成年子女名下有多少钱为上限的,还不起债主认栽

我国法律没有父债子还这种规定的。也就是子女没有义务给父亲的债务承担清偿责任,除非子女继承了父亲的遗产,那么同时是继承他的债务的,这时候就有义务返还了。

继承法规定,继承人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偿还责任。

继承遗产就须继承债务,即父母死后子女继承了其遗产的,需要在遗产价值范围内还债。子女的个人财产不用来还债,或者是接受了父亲的馈赠导致父亲无非偿还债务,也须代替父亲偿还债务。另外法律明文规定对于赌债是不予以承认的,如果只有欠条未标明是赌债,那么这个欠条在证据不足的情况下是成立的。

父亲在世,子女如果已经有自己的独立经济收入,各自都有自己的财产。一般父亲欠的债,子女没有必须偿还的的义务。但是子女有赡养父亲的义务。

如果父亲是正常的,不得不欠的债,如:因为父亲疾病欠债,修理自己居住房屋,生活费的欠债等债务,子女协助父亲还债,责无旁贷。如果是父亲不应该欠其他债务,如赌债等,子女不必要为父亲还债,还要帮助父亲戒赌。赌债也不必偿还的。这要看父亲欠债务的原因,来确定是否为父亲还债。

如果父亲去世了,一般都是看父亲的遗产份额多少,先还父亲欠债,然后法定继承人再继承父亲的遗产。是否子女还父亲的债务,视具体情况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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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2022-01-13
子女欠债父母是否有义务偿还的问题,有三种情况需要具体分析来确定:

1、第一种是未成年子女的债务,由于父母是未成年人的法定监护人,所以在未成年人他本人没有财产可以偿还的情况下,作为法定监护人的父母有义务替子女偿还债务。

2、第二种情况是子女已经成年,在这种情况下父母没有义务和责任要替子女还债。

3、第三种情况是如果成年子女已经死亡但生前又有债务未清偿,那么如果父母继承了子女的遗产,则应当用遗产来清偿子女生前所欠的债务,但是清偿债务应以子女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
资料扩展:
由于传统观念的影响,当债务人无力偿还债务时,债务人的父母往往就成了债权人(债主)讨债的对象,但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成年子女与父母属于独立的民事个体,双方各自承担各自的义务。并且子女和债权人之间的借款行为实质上属于借贷合同关系,而根据合同相对性原则,除法律、合同另有规定以外,当事人以外的任何第三人不能主张合同上的权利,更不负担合同中规定的义务。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3个回答  2022-01-15
根据《民法典》第465条第二款的规定,儿子与他人之间的借款合同,仅对儿子和他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同时根据《民法典》第523条的规定,即使儿子与他人约定由其父母履行债务,其父母拒绝履行的,他人也只能向儿子主张违约责任,而非儿子的父母。
《民法典》第465条第二款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仅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该规定明确确立了合同相对性原则。

合同相对性原则是指合同项下的权利与义务只由合同当事人享有或者承担,合同仅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对合同当事人之外的第三人不具有法律约束力。具体而言,对于依法成立的合同,只能由合同当事人享有合同上的权利,当事人之外的任何第三人不能向合同债务人主张合同上的权利;合同义务由合同当事人承担,合同债权人不得要求当事人之外的第三人承担合同义务,当事人之外的第三人也不得代为履行合同义务;合同债务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而非向当事人之外的第三人承担违约责任。

例如,《民法典》第522条第1款关于不真正第三人利益合同的规定即体现了合同相对性原则。根据该款的规定,当事人约定由债务人向第三人履行债务,债务人未向第三人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由债务人向债权人,而不是向第三人承担违约责任。又如,《民法典》第523条关于由第三人履行合同的规定也体现了合同相对性原则。根据该条的规定,当事人约定由第三人向债权人履行债务,第三人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由债务人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而不是由第三人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
第4个回答  2022-01-04
儿子欠债父母没有偿还义务,如果一直还不上就会被列入失信人黑名单本回答被网友采纳